从左至右分别是:一、二、三等红星奖章
人民军队在南昌起义的枪声中诞生后,红军指战员对“八一”这个日子始终怀有特殊的感情,每年这一天都会以不同形式进行纪念。但从1927年到1932年,“八一”并没有作为人民军队的建军节,当时红军也没有成立统一的纪念日。
直到1933年6月23日,中共临时中央在《关于“八一反帝战争日”决议》中指出:“今年‘八一反战日’适为红军成立纪念。应向广大的群众指出,只有中国的工农红军才是中国劳苦群众的唯一的救星……同时应充分利用苏维埃政府及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宣言,开展拥护苏区与红军的工作。”据此,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建议,以南昌起义日——8月1日为中国工农红军成立纪念日,每年的8月1日开展纪念活动。
临时中央政府同意这一建议,并决定在开展红军成立纪念活动的同时,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在8月1日这天,中革军委将红星奖章授予红军中有特殊功勋的指战员。这是我军历史上第一次以军委名义给红军指战员授予奖章。红星奖章代表着人民军队的崇高荣誉,是对红军指战员最高褒奖。
1933年7月9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关于制定、颁发红星奖章的命令》。命令指出:“在革命战争的进展当中,每一个红军军人,本其阶级的政治觉悟为自己工农的解放英勇的与敌人作殊死的武装斗争,固然是其应有职责,然而就其牺牲本身为整个工农的苏维埃政权而奋斗看来,其有特殊的功绩的应给以褒扬,以示优异而励来者。兹由本委员会制定三等红星奖章,按照下述功绩的等次来发给:
第一,领导全部或一部革命战争之进展而有特殊功绩的。
第二,在某一战役当中曾经转移战局而获得伟大胜利的。
第三,经常表现英勇坚决的。”
红星奖章的基本形状是五角星及由两枚五角星交错而成的星花,象征革命的星星之火;中间由五星和禾穗组成的圆形图案,象征着中国工农红军是党领导下的工农子弟兵,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围绕中间五星标有“红星章”三字。一等红星奖章为金质,通径为5.5厘米。二等红星奖章为银质,通径为4.8厘米。三等红星奖章的基本形状为一个正五角星,其中间图案与一、二等红星奖章相同,该奖章为铜质,通径4.1厘米。一、二、三等红星奖章的背面刻有“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和奖章的等级及颁发的日期、编号等。
红一方面军总部于1933年7月12日发布《关于纪念“八一”的训令》,强调:“‘八一’纪念日,中革军委决定对战争有勋劳、作战特别勇敢的同志授以‘红星’章。”
1933年8月1日,按照中革军委决定,红一方面军隆重举行“八一”建军日纪念活动。整个纪念活动分为阅兵、宣誓仪式、举行颁发奖章典礼和授旗典礼等活动。红军总司令朱德宣读中革军委通令,授予周恩来、朱德、彭德怀等人一等“八一”红星奖章;授予王稼祥、刘伯承、聂荣臻、周建屏、张云逸、陈毅、周子昆、蔡会文、萧克、王如痴、何长工、罗炳辉、徐彦刚、周昆、罗瑞卿、陈光、刘海云、李赐凡、吴皋群、毕占云、滕代远、袁国平、寻淮洲、张纯清、洪超、彭绍辉、彭雪枫、李青云、袁血卒、旷朱权、朱良才、程子华、陈伯钧、王诤、曾希圣等人二等“八一”红星奖章;授予兴国模范师创始人师长钟元洪、政治委员谢远松,红军无线电新闻台创始人王诤等数十人三等“八一”红星奖章。
8月1日,各军团、湘赣苏区红6军团、湘鄂赣苏区红16师、闽浙赣苏区红10军及军区地方部队,根据中革军委的命令,按照中革军委批准的授予一、二、三等红星奖章的指战员名单分别隆重举行授奖大会。
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的阅兵和颁发红星奖章的仪式,是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所在地江西瑞金举行的。8月1日晨,在激昂雄壮的军乐声和礼炮声中,“八一”庆祝活动正式开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代主席项英等出席活动,并检阅了红军受阅队伍。红军中央警卫师和红军学校的师生参加了受阅仪式。
阅兵后,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代主席项英首先致词,并带领受阅部队宣读红军誓词。宣誓完毕后,阅兵总指挥发出授旗号令,向各部队和红军学校授旗。在军乐声中,项英向有战功的红军指战员授红星奖章。当场被授予红星奖章的有欧阳钦、何长工、彭雄、姜启化、袁血卒、杨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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