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要求和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层层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根据实际需要,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上,建立健全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要把“三农”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特别是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
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加强对村“两委”干部“一肩挑”的监管。继续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把更多资源下沉到乡镇和村,切实减轻基层组织负担,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到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上来。
文章来源:求是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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