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红色旅游正在悄然成为大众瞩目的焦点。在此背景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04年12月底颁布的旨在推动与促进红色旅游业发展的《2004-2010年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推动了红色旅游的升温。作为红色旅游资源大省的湖南,应该注意哪些问题,采取哪些措施,才能使湖南的红色旅游业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呢?针对湖南省的具体情况,本文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抓重点,培育新热点,实现全面发展。
目前,湖南省已经拥有了韶山与花明楼两个全国4A级旅游景区和乌石这一全国3A级旅游景区。其中,韶山与花明楼的年游客量都在百万人次以上,乌石的年游客量也在十万以上。这些数字表明,这几处旅游景点的知名度比较高,社会影响力比较大,市场开发已经比较成熟,它们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湖南省红色旅游的重点。但在这巨大游客量的背后却隐藏着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游客的人均消费额还比较低,且大部分游客都是当天来当天走,这使旅游点的收入主要体现为门票收入。这使韶山旅游区对当地的住宿、娱乐等相关行业的带动作用不大,对湘潭经济的间接贡献也一直停留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差距就意味着发展机会与空间。要想抓住这一大好机会,韶山就必须争取开发出更多更好的产品,使顾客留连忘返。又如湘潭县乌石旅游景区,景点就只有纪念馆与故居,景点少、产品单一。这并没有全面展示出彭德怀同志独具个性、影响极大、经历传奇的历史形象。本文认为,应该在现有基础上,开发出系列产品。此外,湖南省还拥有贺龙故居、任弼时故居、罗荣桓故居、红军标语楼等等一大批红色旅游资源。这些旅游景点,因为种种原因,目前的知名度依然不够,游客也不是很多。但都属于意义重大、开发潜力巨大的红色旅游资源。如任弼时故居,随着近年来任弼时研究的兴起,任弼时党史地位的重新确立,参观的人数在逐年增长。由此可见,只要研究与宣传继续深入,各开国元勋的故居必然会成为红色旅游的新热点。而要实现全面发展的目标,当然需要各职能部门的重视与配合。具体而言,就是要加大人物研究与宣传的力度。
二、开发与保护并举,坚持走旅游可持续发展之路
红色旅游资源是一笔宝贵的社会财富。正是基于此,在国务院颁布的发展规划纲要里,特别将保护红色旅游资源作为一条开发原则。如何使红色旅游资源既能给政府与群众带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又使它们能够传之久远,这是摆在大家面前的一道难题。而且,红色旅游资源具有的特性,也决定了保护的任务艰巨而迫切。湖南省的红色旅游资源,如各领导人的故居,茶陵的红军标语楼,都是土木结构,在历史的风吹雨打下,在当地群众的日常活动中,情况已然是岌岌可危,如果不及时加以维护与修缮,这些不可再生的资源必然会变成一堆残砖剩瓦。要想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使红色旅游被保护好,开发好,作者认为应该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各主管部门与当地群众应当牢固树立保护红色旅游资源的意识,充分认识到红色旅游资源的不可再生性与它们所具有的重大意义;其次应当出台相关的规范与制度,使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制度化,规范化;再次,要想保护好红色旅游资源,更需要政府部门给予财力与人力上的支持,使一切措施都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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