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国民党反动派对根据地进行军事进攻的同时,还对根据地实行了严密的经济封锁,致使根据地内的竹、木、油茶等到物资运不出去,军民日用急需的食盐、布匹、药材等物品运不进来。
为了发展根据地的贸易,粉碎敌人的经济封锁,中共宁冈县委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决定在大陇开办圩场。由朱述庵、陈次谋、刘克勋、赵谐克、吴光远等五人组成筹建委员会,负责筹建圩场等事项。筹建委员会发动群众,就地取材,仅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把圩场院建起来了。于1928年5月28日(阳历七月十五日)正式开圩,并规定农历二、五、八日为圩日。当时,湘赣边界的群众纷纷前来赶集,到圩人数很多,湖南酃县九都、十都一带的群众不畏艰险,避开反动地方武装的明岗暗哨,冲破层层关卡,想方设法把食盐、药材等到急需物资运进山来,支援红军。红军十分注意保护中小商人的利益,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六项注意”,深受广大农民和中小商人的拥护。至今井冈人民还流传着红军司务长买卖公平,为补一分钱找遍大陇街,终于把钱送到群众手里的动人故事。那时,大陇区工农兵政府在圩场开办了一个商店,商店里货物很多,价格合理,凡是使用井冈山上井红军造币厂铸造的“工”字银元在这个商店购货,都优先供应,并适当优待。充分发挥了公营经济对圩场的主导作用,而且有利于控制金融,稳定物价,提高红色政权货币的信誉。
大陇圩场的开办,沟通了根据地内外的贸易,繁荣了根据地的经济,支援了革命战争,同时密切了军民关系,对粉碎敌人的经济封锁起了很大的作用。
四十多年来,大陇人民一直坚持二、五、八为逢圩日的传统习惯,以示对红军深切的怀念,圩场院在解放后已经按原貌整修,成为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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