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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稼祥给王柳华的信(一九二五年春)
2012-02-08 14:36:45
作者:王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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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王柳华〔1〕的信
(一九二五年春)

    柳华弟:
    来函阅悉,勿念。
    你不赞成我独身。不错!我自己也不赞成独身,但自己的环境和社会的制度,把我逼上这条路,不由得我不赞成了。你看社会阶级,多么悬殊;经济制度,多么恶劣,他们毕竟把全人类的自由幸福,剥夺尽了。富者骄侈,贫者凄楚,你若没有势力和金钱,你站在社会里,是危险极了。你我都是平民,都是中产阶级里的分子,将来的生计,真是茫茫无路,毫没把握呵。要我不顾廉耻,抛弃人格,到社会里去鬼混,我又安心不下。看吧!将来的生活,是多么困难呀!自己一身的生活,既难解决,哪里又有能力去组织家庭,去维持子女的生活呢?这是我独身的第一理由。
    “没有恋爱的婚姻,是痛苦的,罪恶的。”我们结婚,那必定要以恋爱为基础了。我们感觉婚姻痛苦的原因,就是没有恋爱。不过追问一句,我们将来结婚,又敢断定必有恋爱吗?柳华呵!在私有资本的社会里,真正的恋爱,不会实现的。你看今日刚才觉醒的女子,谁不把给富翁,谁又愿同你这贫汉结婚呢?“唉!恋爱的真与美,已被经济玷污。”我们将来能为恋爱而恋爱,为恋爱而结婚,真是非常之难,几乎是不可能的了。与其是将来受失恋的痛苦和离婚的酸楚,倒不如这时抱独身主义,还安稳些呢。这是我独身的第二理由。
    在今日的社会,妇女被离弃了以后,是极痛苦的。嫁人吧,没得人要;自立吧,没得能力。我为的过不惯这卖淫似的性的生活,所以要离婚〔2〕。不过离婚后,她的生活,我仍然是要代为维持的。在名义上,她还是个未被离弃的女子,可以不致招旧社会的苛斥。在生活上,她有了我代为维持,也不致有什么困难。她假若愿意再嫁,我自不干涉;她能独立,我自不多事。这是我解决这问题的步骤和方法,也是我不愿再娶的第三理由。
    这三个理由――三种环境――把我逼上这条路了。唉!人有恋爱的本能,谁不希望去满足呢?我又何尝不想尝一尝恋爱的滋味,享一享男女的快乐呢?可是,环境不许,怎奈何呢?算了吧!不想恋爱的幸福,不去组织家庭,只把我的全力,置之社会革命。唉!革命是我终身的寄托了。
    十三号校中给春假十二天,我欲赴陕一行,以解下年进学的计划。不过我也想进东南〔3〕呢,以后再去吧!
    前次我写了一封谈婚姻的信把我父亲,以为总可以收点效果,哪知反招纠纷。惠周〔4〕听到这信的内容,立刻写信把我大大地谴责,讲我千不是万不是;不过我回了一信,大大地辩驳了一下。
    好!写得不少了。再谈吧,即请文安。
    嘉祥
    九号下午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
    〔1〕王柳华,王稼祥的堂弟和小学同学。当时在安庆圣保罗学校读书。
    〔2〕王稼祥的第一次婚姻是由父母包办的,他曾提出离婚,但未获家中同意。
    〔3〕指当时的东南大学附属中学。
    〔4〕惠周,即王惠周,王稼祥的叔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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