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审问李作鹏 法庭调查(三)
1980年12月3日上午,特别法庭第二审判庭继续开庭,审问李作鹏。
出庭的审判人员有特别法庭副庭长兼第二审判庭审判长伍修权、特别法庭副庭长黄玉昆以及审判员9人。出庭的检察人员有特别检察厅副厅长史进前和检察员7人。出庭的辩护人有律师张思之、苏惠渔。
副庭长黄玉昆主持审判活动。审判员朱理之、李毅、高朝勋进行法庭调查。首先对起诉书第18条指控李作鹏诬陷、迫害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罗瑞卿的事实进行调查。
审判员问李作鹏:“你和王宏坤、张秀川向林彪写过诬陷罗瑞卿的信没有?”
李作鹏承认和王宏坤、张秀川一起给林彪写过诬陷罗瑞卿的信。但他强调信不是他写的,他说:“信是张秀川写的,我看过,我同意,我签了字的。”
法庭宣读了李作鹏、王宏坤、张秀川1965年11月27日给林彪信的节录:“林副主席:有个情况向你报告一下,我们觉得罗瑞卿同志,近几年来对海军领导问题,存在着严重错误,并怀有巨大阴谋……总之,我们怀疑他们(指肖劲光、苏振华、罗瑞卿)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是有阴谋活动的,是想占领海军这个阵地,等待时机准备反攻报复。”
李作鹏还提出这封信是叶群打电话授意写的。他说:“叶群讲,是林彪叫她打电话向我打一个招呼。叶群说,罗瑞卿这个人有野心,想当国防部长,想叫林彪让位休息。她还讲罗瑞卿在组织新的班子,要我提高警惕。我要她转告林彪,要他放心,我不会做出对不起他的事。打完电话一两天以后,我找王宏坤、张秀川到我的宿舍,商量写材料。我先把叶群电话里讲的大概意思告诉了他们。当时,张秀川说了不少话,就由他起草。他写出来后我看了不那么满意,就给王宏坤看,王没有表示什么意见,这样我就表示用我们3个人的名义往上报。”
法庭宣读了张秀川1980年9月5日的证词和王宏坤1980年10月3日的证词,都证明李作鹏和他们一起写材料诬陷罗瑞卿。
宣读后,李作鹏说:“我们几个人在一起研究写信是真实的……”
审判员再问李作鹏:“在罗瑞卿的问题上,林彪对你有过什么样的评价?”
李作鹏回答:“他评价不光是对我,他的话是:李、王、张,三个人反罗瑞卿,是有功的。他讲了好几条,这是其中的一条。”
审判员宣布,被告人李作鹏在林彪授意下,于1965年11月27日伙同王宏坤、张秀川写信给林彪,诬陷罗瑞卿的事实,已经调查完毕。接着就起诉书第16条指控被告人李作鹏诬陷、迫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副主席叶剑英,以及伙同海军第二政治委员王宏坤、海军政治部主任张秀川在1968年4月3日向中央写信,诬陷贺龙、叶剑英配合刘少奇、邓小平、陶铸企图篡军反党的事实进行调查。
审判员问李作鹏:“1968年4月3日,你和王宏坤、张秀川写过诬陷叶剑英副主席的信没有?”
李作鹏回答:“有过这个事,是他们写好了,我在上面签了字,我同意了的。”
审判员问:“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李作鹏回答:“我记不起来了。”
法庭宣读1968年4月3日李作鹏、王宏坤、张秀川写的诬陷叶剑英副主席的信的节录,主要内容是:一是勾结刘、邓、陶,为罗瑞卿翻案。二是和贺龙合作,在海军大反林副主席。三是1966年6月,伙同贺龙,背着林副主席,擅自向海军派了一个庞大的黑工作组。四是派黑工作组的目的是先把李作鹏、王宏坤、张秀川3人打倒,然后向我们敬爱的林副主席进攻。五是伙同肖华、杨成武,拒不传达林副主席对我们3人的评价和指示。六是极力包庇苏振华。七是和陶勇关系极为密切。八是包庇苏振华的死党——方正平、卢仁灿。九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反对毛主席的革命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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