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经粮食政策 鼓励农民生产;成立牧场,养猪喂羊;粮食供应是保证军粮和民生,建立流动仓库,分散储藏,对群众不动员粮,也不“欢迎”粮,靠收买民粮供给军队;财、粮来源主要是取之于豪绅地主,并有计划地向敌人夺取;在白马庙、荔园堡等地成立集市,便利群众交易,保护小商人,允许其来苏区做生意;发行苏区钞票,流通金融,解决市场缺少零钱的困难。
三、军事政策 自愿的兵役制,群众参加游击队后,经过一个时期的训练,成建制编入红军队伍。在战斗动员上规定了各种条例,在军纪上也规定出新的条例;在赤少队的基础上广泛地成立游击小组;奖励群众买武器,买到新武器则给特别奖励,收缴敌人的武器归自己使用;成立军政干部学校,培养部队的军政干部;成立民间递步哨,帮助红军做情报工作;对牺牲的战士和赤少队员付给埋葬费和抚恤费。
四、文化教育政策 兴办学校,推动农村青少年教育。
五、统一战线政策 在地方军阀、民团、老城区和哥老会中开展统战工作,尽可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六、民政劳资政策 给雇农发单衣、棉衣、手巾等;孤寡、残疾人、红军家属,均实行救济。
七、肃反政策 对敌探和证据确凿的反革命分子实行镇压,如群众愿意保,不杀亦无损于革命的,可保释感化;对确有证据的反动豪绅地主采取杀掉的办法,反之只向他们要粮索款并不杀掉;对犯人区分主犯和从犯;处决犯人经过群众大会决定,公开执行。
八、知识分子政策 对政策上清楚的知识分子,一概相信,分配适当工作。
九、廉政政策 贪污10块大洋要枪毙;干部犯了错误要处分。
十、各种社会政策 颁布并宣传禁烟、禁赌、放足等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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