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日统一战线政权统治的区域,只要是不反对共产党并和共产党合作的党派,不问他们是国民党,还是别的党,应该允许他们有合法存在的权利。抗日统一战线政权的选举政策,应该是凡满十八岁的赞成抗日和民主的中国人,不分阶级、民族、党派、男女、信仰和文化程度,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抗日统一战线政权的产生应该由人民选举,然后陈请国民政府加委。其组织形式,应该是民主集中制。抗日统一战线政权的施政方针,应该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反对真正的汉奸和反动派,保护抗日人民,调节各抗日阶层的利益,改良工农生活,为基本出发点。这种抗日统一战线政权的建立,将给全国以很大的影响,给全国抗日统一战线政权树立一个模型,因此应为全党同志所深刻了解并坚决执行。
(八)在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斗争中,知识分子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顽固派又正在极力争取知识分子,因此,争取一切进步的知识分子于我们党的影响之下,是一个必要的重大的政策。
(九)在宣传问题上,应该掌握下列的纲领:(1)实行《总理遗嘱》,唤起民众,一致抗日。(2)实行民族主义,坚决反抗日本帝国主义,对外求中华民族的彻底解放,对内求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平等。(3)实行民权主义,人民有抗日救国的绝对自由,民选各级政府,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革命民主政权。(4)实行民生主义,废除苛捐杂税,减租减息,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发展农工商业,改良人民生活。(5)实行蒋介石的“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的宣言。这些都是国民党自己宣布的纲领,也是国共两党的共同纲领。但是除了抗日一点外,现在的国民党都不能实行,只有共产党和进步派才能实行。这些是已经普及于人民中的最简单的纲领,但是许多共产党员还不知利用它们作为动员民众孤立顽固派的武器。今后应该随时把握这五条纲领,用布告、宣言、传单、论文、演说、谈话等等形式发布之。这在国民党区域还是宣传纲领,但在八路军新四军所到之地则是行动的纲领。根据这些纲领去做,我们是合法的,顽固派反对我们实行这些纲领,他们就是非法的了。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上,国民党的这些纲领,同我们的纲领是基本上相同的;但国民党的思想体系,则和共产党的思想体系绝不相同。我们所应该实行的,仅仅是这些民主革命的共同纲领,而绝不是国民党的思想体系。
注 释
〔1〕指一九四○年二月一日中共中央《关于目前时局与党的任务的决定》。这个决定针对当时国民党投降与倒退的倾向,提出了发展抗日进步力量,争取时局好转,避免时局逆转所必须执行的十项任务。
〔2〕 见本卷《必须制裁反动派》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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