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九)怎样解释战争中提倡勇敢牺牲呢?岂非与“保存自己”相矛盾?不相矛盾,是相反相成的。战争是流血的政治,是要付代价的,有时是极大的代价。部分的暂时的牺牲(不保存),为了全体的永久的保存。我们说,基本上为着消灭敌人的进攻手段中,同时也含了保存自己的作用,理由就在这里。防御必须同时有进攻,而不应是单纯的防御,也是这个道理。
(七○)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个战争的目的,就是战争的本质,就是一切战争行动的根据,从技术行动起,到战略行动止,都是贯彻这个本质的。战争目的,是战争的基本原则,一切技术的、战术的、战役的、战略的原理原则,一点也离不开它。射击原则的“荫蔽身体,发扬火力”是什么意思呢?前者为了保存自己,后者为了消灭敌人。因为前者,于是利用地形地物,采取跃进运动,疏开队形,种种方法都发生了。因为后者,于是扫清射界,组织火网,种种方法也发生了。战术上的突击队、钳制队、预备队,第一种为了消灭敌人,第二种为了保存自己,第三种准备依情况使用于两个目的——或者增援突击队,或者作为追击队,都是为了消灭敌人;或者增援钳制队,或者作为掩护队,都是为了保存自己。照这样,一切技术、战术、战役、战略原则,一切技术、战术、战役、战略行动,一点也离不开战争的目的,它普及于战争的全体,贯彻于战争的始终。
(七一)抗日战争的各级指导者,不能离开中日两国之间各种互相对立的基本因素去指导战争,也不能离开这个战争目的去指导战争。两国之间各种互相对立的基本因素展开于战争的行动中,就变成互相为了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而斗争。我们的战争,在于力求每战争取不论大小的胜利,在于力求每战解除敌人一部分武装,损伤敌人一部分人马器物。把这些部分地消灭敌人的成绩积累起来,成为大的战略胜利,达到最后驱敌出国,保卫祖国,建设新中国的政治目的。
防御中的进攻,持久中的速决,内线中的外线
(七二)现在来研究抗日战争中的具体的战略方针。我们已说过了,抗日的战略方针是持久战,是的,这是完全对的。但这是一般的方针,还不是具体的方针。怎样具体地进行持久战呢?这就是我们现在要讨论的问题。我们的答复是:在第一和第二阶段即敌之进攻和保守阶段中,应该是战略防御中的战役和战斗的进攻战,战略持久中的战役和战斗的速决战,战略内线中的战役和战斗的外线作战。在第三阶段中,应该是战略的反攻战。
(七三)由于日本是帝国主义的强国,我们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弱国,日本是采取战略进攻方针的,我们则居于战略防御地位。日本企图采取战略的速决战,我们应自觉地采取战略的持久战。日本用其战斗力颇强的几十个师团的陆军(目前已到了三十个师团)和一部分海军,从陆海两面包围和封锁中国,又用空军轰炸中国。目前日本的陆军已占领从包头到杭州的长阵线,海军则到了福建广东,形成了大范围的外线作战。我们则处于内线作战地位。所有这些,都是由敌强我弱这个特点造成的。这是一方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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