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抗日战争的作战形式中,主要的是运动战,其次就要算游击战了。我们说,整个战争中,运动战是主要的,游击战是辅助的,说的是解决战争的命运,主要是依靠正规战,尤其是其中的运动战,游击战不能担负这种解决战争命运的主要的责任。但这不是说:游击战在抗日战争中的战略地位不重要。游击战在整个抗日战争中的战略地位,仅仅次于运动战,因为没有游击战的辅助,也就不能战胜敌人。这样说,是包括了游击战向运动战发展这一个战略任务在内的。长期的残酷的战争中间,游击战不停止于原来地位,它将把自己提高到运动战。这样,游击战的战略作用就有两方面:一是辅助正规战,一是把自己也变为正规战。至于就游击战在中国抗日战争中的空前广大和空前持久的意义说来,它的战略地位是更加不能轻视的了。因此,在中国,游击战的本身,不只有战术问题,还有它的特殊的战略问题。这个问题,我在《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里面已经说到了。前面说过,抗日战争三个战略阶段的作战形式,第一阶段,运动战是主要的,游击战和阵地战是辅助的。第二阶段,则游击战将升到主要地位,而以运动战和阵地战辅助之。第三阶段,运动战再升为主要形式,而辅之以阵地战和游击战。但这个第三阶段的运动战,已不全是由原来的正规军负担,而将由原来的游击军从游击战提高到运动战去担负其一部分,也许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从三个阶段来看,中国抗日战争中的游击战,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将在人类战争史上演出空前伟大的一幕。为此缘故,在全国的数百万正规军中间,至少指定数十万人,分散于所有一切敌占地区,发动和配合民众武装,从事游击战争,是完全必要的。被指定的军队,要自觉地负担这种神圣任务,不要以为少打大仗,一时显得不像民族英雄,降低了资格,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游击战争没有正规战争那样迅速的成效和显赫的名声,但是“路遥知马力,事久见人心”,在长期和残酷的战争中,游击战争将表现其很大的威力,实在是非同小可的事业。并且正规军分散作游击战,集合起来又可作运动战,八路军就是这样做的。八路军的方针是:“基本的是游击战,但不放松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这个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反对这个方针的人们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九六)防御的和攻击的阵地战,在中国今天的技术条件下,一般都不能执行,这也就是我们表现弱的地方。再则敌人又利用中国土地广大一点,回避我们的阵地设施。因此阵地战就不能用为重要手段,更不待说用为主要手段。然而在战争的第一第二两阶段中,包括于运动战范围,而在战役作战上起其辅助作用的局部的阵地战,是可能的和必要的。为着节节抵抗以求消耗敌人和争取余裕时间之目的,而采取半阵地性的所谓“运动性的防御”,更是属于运动战的必要部分。中国须努力增加新式武器,以便在战略反攻阶段中能够充分地执行阵地攻击的任务。战略反攻阶段,无疑地将提高阵地战的地位,因为那时敌人将坚守阵地,没有我之有力的阵地攻击以配合运动战,将不能达到收复失地之目的。虽然如此,第三阶段中,我们仍须力争以运动战为战争的主要形式。因为战争的领导艺术和人的活跃性,临到像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中期以后西欧地区那样的阵地战,就死了一大半。然而在广大版图的中国境内作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方面又还保存着技术贫弱这种情况,“把战争从壕沟里解放”的事,就自然出现。就在第三阶段,中国技术条件虽已增进,但仍不见得能够超过敌人,这样也就被逼着非努力讲求高度的运动战,不能达到最后胜利之目的。这样,整个抗日战争中,中国将不会以阵地战为主要形式,主要和重要的形式是运动战和游击战。在这些战争形式中,战争的领导艺术和人的活跃性能够得到充分地发挥的机会,这又是我们不幸中的幸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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