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农民画是从传统的萍乡民间绘画中滋生出来的一个画种。萍乡传统民间绘画渊源久远,与庙宇、爆竹、剪纸、花果等有着密切的联系。佛教从西晋年间传入萍乡,鼎盛于唐宋时期,有佛必有庙,庙内塑制菩萨必有图,庙内天花板上或墙壁上也须着色绘图,由此孕育了民间绘画。相传,宋人李畋出生在今上栗县金山镇小水村麻石镇。古籍《刻闻录》中记载:“李畋邻叟家,为山魈所祟,畋令除夕聚竹数十根于庭,焚之使爆裂有声,至晓乃寂然。”后来,李畋被人们称为爆竹的祖师。这表明以竹烧爆的“爆竹”概念早就在萍乡流传,但何时开始生产爆竹,无资料可证。《萍乡县志》载:“据老鞭炮工人回忆,萍乡上栗从明朝开始做鞭炮,到清朝时,各家农户生产已很普遍。清道光十二年(1840),上栗金山乡已涌现出一批颇有名望的鞭炮作坊。”又据清道光年间萍乡文人邓树标《吟红山房诗》云:“谁家竹爆声,鸡鸣天欲曙”,“相期爆仗声,驱之杳云雾”,“东方欲曙群鸡鸣,满城竹爆轰雷声”。萍乡爆竹业发达,爆竹外销必有包装,包装逐渐出现商标图案,由此孕育了民间绘画。萍乡民间剪纸年代久远,在各种彩纸上剪出花纹、鸟兽、人物等各种图案,由此孕育了民间绘画。萍乡艺人采用各种瓜果雕刻各种图案,然后放在糖水浸泡,待晾干便成了可供食用的特产花果,制作花果的历史也较长,由此孕育了民间绘画。萍乡民间绘画的流播,造就了一代代的民间绘画人才。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芦溪区、湘东区文化馆的美术工作者,在调查民间绘画的过程中,发现品类众多,且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于是便对民间绘画人才进行摸底,并精心组织培训。萍乡市群众艺术馆的美术工作者也热情参与,通力协作,共同推动和促进民间绘画的发展。由此,一批民间绘画人才迅速成长,展示才华。因为他们均是生活在农村,绘画作品也大多是农村题材,于是冠名为萍乡农民画。 萍乡农民画不仅具备中国民间绘画的特色,如线条流畅、细腻;概括性、随意性较强;不拘泥于形似,着力于天然的神韵;构图新颖,不受时空限制等。还独具一格,独标一帜,体现在:着色大胆,不落俗套,对比强烈,明淡鲜明,红而不火,绿而不俗,富丽堂皇,雅俗相宜,并且不注重审美客体的如实描绘,而是突出作者自身的感觉和意念等。由此,萍乡农民画有别于陕西户县、上海金山等地的民间绘画。 1983年,萍乡农民画第一次走出家门,4幅作品进京参展,全部被选送出国展览,并有两幅获奖,崭露头角,受人关注。1987年,湘东区、芦溪区选送120幅作品,进入首都的艺术殿堂展出,引起强烈反响,赞声不迭,称为中国民间绘画的天空又升起了一颗新星。同年,首届中国艺术节举办现代民间绘画展览,展出萍乡农民画20幅,占全部展品的十分之一,再次广受好评,名声大振。此后,萍乡农民画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中国美术报》等数十家报刊刊登,还展销于美国、西欧、日本、东南亚及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1990年在北京举办亚洲运动会期间,上栗区的作者在农民画的基础上,与民间油漆工艺相结合,制作78幅磨漆画进入亚洲艺术节展出,由于磨漆画是在木板上运用传统的特殊工艺以彩色的油漆作画,便于收藏,历时长久,且构图具有萍乡农民画的别致风格,因此引起中外关注的誉评,大获成功,其中15幅被中国民间艺术博物馆收藏,15幅被选定为对外展出。从第一次进京展出后的数年间,萍乡农民画(含磨漆画)参加国家级展出280幅,获国家级奖31幅,外展132幅,外销130幅。为此,湘东区、芦溪区、上栗区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现代民间绘画之乡”,占全国画乡总数的二十分之一,5名文化系统的美术工作者被授予“农民画优秀辅导员”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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