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军装戴上军帽的王泉媛分外精神(中红网江山摄)
中红网江西吉安2009年1月21日电(江山) 人物简历 王泉媛,女,1913年生于江西省吉安县敖城乡庐富村。1930年3月在敖城暴动中参加革命工作,当年加入共青团,先后担任吉安县少共区委妇女部长、湘赣省妇女主席团副主席等职,1934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当年10月随红一方面军参加长征,在干部休养连担任政治战士。1935年初与王首道经特批在遵义结婚。在四川红一、红四方面军会合后,被编入红四方面军。1935年底任四川省委妇女部长。1936年10月被任命为由1300多名长征女战士组成的红军西路军妇女抗日先锋团团长。西路军失利后被俘,饱受敌人的严刑凌辱,历尽艰险逃出牢笼,却又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沿途乞讨回乡。1942年回乡后,下地种田、养牛养猪、自食其力。解放后,先后当过村生产队长、保管员、大队妇联主任、公社和乡敬老院院长。1964年、1979年两度担任泰和县和江西省政协委员。被国家确认应享受老红军战士待遇时,已76岁。目前,她享受副地级待遇,住在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城的自己家中。
参加长征的女红军战士刘英(左二)、王泉媛(左四)、谢飞(右三)、邓六金(右一)等在一起亲切交谈。(王泉媛女儿肖扬凤供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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