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要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努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走在前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根据当今时代社会实践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新需要,而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战略、新举措。浙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具有较好的条件。特别是建设“平安浙江”的具体实践,为我省构建和谐社会打下了工作基础,积累了有益经验。我们要以建设“平安浙江”为载体,积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浙江特点的和谐社会。要建设“法治浙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要加快文化大省建设,增强构成浙江综合竞争力的软实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支撑。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激发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进一步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特别是帮扶困难群众的各项工作,不断健全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秩序。
第三,要切实增强执政本领,努力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方面走在前列。党的先进性建设是关乎党生存、发展、壮大的根本性建设。要扎实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走在前列”的要求贯穿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做到谋划工作有“走在前列”的意识,学习动员有“走在前列”的内容,分析评议有“走在前列”的标准,整改提高有“走在前列”的要求,努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使我省先进性教育活动成为推进各级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基础工程、提高党员思想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素质工程、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的满意工程。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围绕深化理论武装这一首要任务,深入研究如何全面贯彻“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要求,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问题;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这一总体要求,深入研究在选人用人、党管人才、政绩考核、能上能“下”、管理监督、基层基础等方面的一些难题,努力求突破、创特色、出成果;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一核心,深入研究如何全面贯彻求真务实的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之中。
总之,我们要在新的实践中继承和弘扬“红船精神”,在“红船精神”的激励和鼓舞下,不断强化前列意识,切实把“走在前列”的要求体现到精神状态上,贯彻到衡量标准上,落实到各项工作上,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努力为全国大局作出积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