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公开水域毛泽东游泳技术赛: 2011年8月5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海兰湖风景区
二、参赛单位
各县、市文体局、企业、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游泳俱乐部游泳池馆等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三、竞赛项目
公开水域毛泽东游泳技术赛:(共4个项目)
40岁以下组(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2000米,女1000米游泳
41岁以上组(197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2000米,女1000米游泳
四、运动员资格
(一)凡是在2007年以后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注册、2007年以来参加过全国游泳比赛的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二)公开水域游泳是一项有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该身体健康,有常年游泳锻炼或游泳训练的基础,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 5、血糖过高和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在报到时必须向组委会提供比赛前3周在县级以上医院所做的心电图检测报告(附图表)、身体健康证明的原件,参赛运动员必须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保险单;并且参赛运动员需现场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否则不得参赛。
(三)凡是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护照,随时接受竞赛组会资格审查组的核实,凡是不能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护照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参加办法及要求
(一)所有参赛单位在报名时,报名单必须加盖县、市一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二)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根据本人的实足年龄参加比赛,不得越组报名参赛。
(三)各队参赛人数含领队1人、教练1人。每年龄组参赛不限定人数。
(四)大会统一安排各参赛队查看比赛路线。裁判长、领队、教练联席会定于8月3日上午9时举行,无故不参加联席会的代表队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所有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大会统一认定的救生浮球,凡是未佩戴救生浮球的不得下水参赛。自备或现场购买的救生浮球,必须接受大会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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