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身怡情篇:“甲字第1号”持枪证 |
2009-02-18 14:5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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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泽东遗物事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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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第一次摸枪是在湖南新军当普通列兵时。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湖南是第一个响应的省份。当时毛泽东在湘乡驻省中学就读,受革命党人来校演讲的鼓舞,决定同其它几位朋友去参加革命军。那时新成立了一支学生军,但毛泽东认为它的基础太复杂,于是决心参加正规军。他参军后被编入新军二十五混成协五十标第一营左队,每月军饷7元。正规军配发有枪支,毛泽东每天操着枪支与新军战友作列队和射击训练,平生第一次学会了打枪。
毛泽东是杰出的军事家,他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创造了无数战争史上的奇迹。他还针对中国革命的特点和实际,提出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著名论断。但他一生除井冈山时期外,其它时间几乎不摸枪,而专注于用理论武装全党、让党来管好枪、指挥枪。
195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按规定给毛泽东签发了一个持枪证。毛泽东拥有许多“第一”的殊荣,他在北京图书馆的借书证是第一号,各种会议的代表证是第一号,持枪证也是“甲字第1号”。持枪证“注意”栏目中注明:“本区门卫,检验放行。机密证件,随身携带。如有遗失,绝不补发。”但实际上并未给毛泽东配枪,所以持枪证中的枪证、枪号和子弹等栏都是空白。这个持枪证可说是有名无实,徒有其“证”。因实际上来配枪,即使万一遗失,也不至于为“绝不补发”而犯愁。
毛泽东一生经历了无数次的枪林弹雨,“九死一生如昨”,但令人惊奇的是他从未受过一处枪伤。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曾对卫士李银桥回忆,有次他和朱德在井冈山遭敌人伏击,幸好贺子珍是神枪手,在情势危急之中击退敌人,安全转移。他赞叹道:“贺子珍的枪法真准啊!”长征路上,张国焘闹分裂,毛泽东曾请来六七十名四方面军的干部作思想工作,其中有一位是四方面军的参谋长李特。
李特是留苏学生,曾在列宁格勒学习过,习惯挎一把大左轮手枪,人们都知道他脾气暴躁,喜欢骂人。当毛泽东对他们讲南下是没有出路之时,李特跳了起来,大声指责毛犯了“逃跑主义”的罪行,右手下意识地去抽腰带上的左轮手枪。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共产国际代表李德把李特紧紧抱住,避免了一场灾难性的后果。
枪在战争中是一种进攻武器,但在和平年代却是一种体育锻炼的工具,属于军事体育。毛泽东虽然没有喜欢练射击的浓厚兴趣,更不会去围田狩猎,但他关心士兵,关心他们手中的枪。有一次他在观看了军队的实弹射击后,亲手检视了新发明的自动步枪,那动作,那神态,还真有点“行家里手”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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