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支家政篇:向中央警卫局上报的生活费报表 |
2009-02-18 13:55:32 |
|
作者:《毛泽东遗物事典》 |
浏览次数: |
|
|
|
|
1962年以前,毛泽东一家没有定制的收支报表。这年春天,毛泽东把汪东兴找去,说发现自己身边有“老鼠”,提出整顿思想作风,逮住“老鼠”。于是,由汪东兴牵头,毛泽东所在党支部(当时称中央第一办公室)开展整风自查活动,毛泽东对某些身边工作人员趁随他外出活动时无偿索要地方财物,买东西走后门不给钱、少给钱作了批评,还清退了个别有贪污和渎职行为的工作人员。对下面工作人员的多吃多占,毛泽东拿出自己的稿费一路赔下去,共赔了2万多元。与此同时,毛泽东建议,对自己一家的收支认真填写报表,每个季度向中央警卫局财务处上报。
生活费收支报表共42本,毛泽东的生活秘书用横格薄纸自制而成,封面上写有“伟大领袖毛主席的生活费报表”等字,并有汪东兴、张耀祠等人的签字。内容为1962年到1975年(缺1974年)的月度报表、季度报表或年度报表。其中1962年3本,报表10张,1963~1970年每年4本,分别为12张、12张、12张、8张、11张、8张、5张、6张。1971年3本,共9张,1972年2本共11张,1973年1本,共9张,1975年1本,共7张。其中1968年8月以后的是与江青分开独立上报的,江青另有生活费收支报表。
毛泽东一家的收入主要有两项,一项是工资,一项是稿费。1955年7月中国实行薪金制,毛泽东每月工资404.8元,江青每月工资为243元,由中央警卫局财务处发放。毛泽东的工资数额以后一直未变动,江青的工资从1968年3月起调整为342.7元。除了工资,均没有额外的补助。实行薪金制之初,李银桥草拟了一个《首长薪金使用范围,管理办法及计划》,把毛泽东、江青工资的开支分为主食(450元)、副食品(120元)、日用品(15元)、杂支零用(18元)、房租费(49.63元),党费(20元),李敏、李讷读书和生活费(每人每月25元)、李云露生活费(江青姐姐,30元)等9个项目,请毛泽东、江青阅示。江青在自己的名字上面画了圈,毛泽东批示:“照办”。毛泽东的稿费由中央特别会计室管理,在50年代即达100万元,当生活费不足时便从稿费中列支,毛泽东每年用于自家生活的不到1万元。未经毛泽东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动用稿费。
从生活费收支报表中可以看出每个月毛泽东一家收支的大致情况,如1968年1月:
收入:上月接转14095.45元
毛泽东 工资404.8元
江青 工资243元
支出:月房租费125.02元
送王季范、章士钊:4400.00元
12月,1月党费40.00元
日用消费品92.96元
液化气9.6元
伙食659.13元
毛泽东生活费报表中的开支项目,每个月不尽相同,如医药费一般是几个月集中在一个月上报,党费一般是一个月上报一次,但也有二个月集中上报一次的。毛泽东和江青的党费大都一起交,每月共20元,有专门的党费帐薄登记。韶山毛泽东纪念馆保存的党费帐簿封面上写有“世界上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的毛泽东语录,党费帐簿内芯写有4页半,详细记载了1968年1月~1976年毛泽东、江青每月缴纳党费的数额,最后一次交党费的登记时间为“1976.9.7”。
应当说明的是,毛泽东生活费报表中的开支,并不完全是他一家的开支,其中还包括招待一些客人特别是民主人士的费用,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夜餐费、部分医药费和出差补助费。毛泽东对身边工作人员既严格要求,又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工作人员工资低,工作既辛苦又没有规律,还有的家庭负担沉重,毛泽东是体谅他们,感激他们的。生活帐反映,毛泽东身边许多工作人员如高成堂、舒世俊、孙玉兰、周福明、王恩谱、王宁清、吴连登、叶子龙等均在毛泽东的收入中报销过医药费和出差补助费。根据日常杂费开支表1965年2月24日到6月30日的统计,毛泽东付工作人员医药费72.8元,出差补助费280.35元。
|
|
|
|
|
|
|
|
|
|
毛泽东遗物馆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毛泽东遗物馆”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毛泽东遗物馆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毛泽东遗物馆”。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来信:js88@vip.sina.com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