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网福建漳平2011年9月20日电(王成实、陈明、卢如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2011〕30号),漳平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中共漳平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在"十二五"期间,漳平市提出了强化基础设施、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强化保障等四项措施,有力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加强交通、能源、水利设施建设,提升通信和信息化水平。将革命基点村列入市"十二五"交通规划,力争2012年底完成200人以上的革命基点村道路硬化,除中央、省补助外,龙岩市财政给予每公里5万元的补助外,经验收后,市财政配套给予每公里2万元的补助。以国家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建设年”为契机,统筹改造城乡电网,加快电网架构进度,推进城乡输变电站升级扩容及配电网改造。认真落实“水利建设年”活动部署,加快农村水利及灌区改造,优先安排革命基点村农田水利和饮水工程项目建设,到2015年,全市农村安全饮水人口解决达到22万人以上,改扩建15各乡镇(街道)集镇供水工程,改扩建125个建制村供水工程;推进信息惠农工程建设,促进光电、电信、互联网“三网融合”,到2011年底,在全市198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建立广播室,筹划实施20户以下492个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工程。
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扶持老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采取“一个调整、两头延伸、三个加强”的措施,加快教育改革步伐,健全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机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税务部门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努力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加强文化体育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六有、五室、四中心”目标要求,力争实现村级综合服务场所全覆盖。加快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到2012年,办好一所综合性医院,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全面完成116个卫生所(室)的标准化建设任务,落实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计划,鼓励和选拔农村青年参加农村医学学历教育,解决乡村医生老龄化和断层问题,到"十二五末,全市基层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的公共服务条件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把符合条件的老区群众纳入农村低保、养老、医疗保障范围,实现老区村低保、新农合、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做好革命“五老”人员优抚工作,进一步完善革命“省定五老”人员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与优抚对象同步提高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革命“五老”人员每人每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500元,医疗补助标准提高600员元,安排无依无靠“五老”人员进入关荣院或敬老院,解决老有所养问题。加大对革命基点村和重点老区村实施"造福工程"的扶持力度。"十二五"期间,继续组织实施"造福工程"。在省、龙岩市财政现有的扶持政策基础上,对列入搬迁对象的群众,市财政按每人200元的建房补助。对省定31个革命基点村列入搬迁对象的群众,市财政按每人1000元的建房补助。"十二五"期间,市财政加强项目资金统筹和调配,每年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提取部分作为支持老区项目建设资金,财政预算中切出部分用于新农村建设,并逐年增长,水利资金全部用于水利,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重点用于扶持革命基点村和重点老区村的特色产业、基础设施、统筹民生、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重点发展木、竹、花、茶等特色产业,重点打造新农村经济发展三条走廊。优先支持革命基点村发展壮大特色经济,在革命基点村实施毛竹丰产林示范工程,从2012年至2015年,每亩每年补助100元,其中龙岩市财政每亩补助60元,市财政配套每亩奖励补助40元,以提高革命基点村自我发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