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网四川芦山2010年7月28日电(中共芦山县委党史研究室 骆志勇)7月27日,芦山县召开常委会,学习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并专题研究部署党史工作。
会上,县委副书记王强领读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0号)文件,专题听取了县委办党史研究室近年来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芦山县历史〗正本和〖中国共产党芦山县委党史大事记汇编〗编撰工作方案的请示》,同意成立编委会,下设办公室,配备4名工作人员,购置办公室设备,解决两书编撰工作经费15万元。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宏要求,一是宣传部门要将党史的学习列入县委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定期收集党史资料,组织学习党史,以史鉴今,以史资政。二是党史研究室要加强党史史料的收集编撰工作,按要求完成党史正史和党委大事记的记录和汇编工作。三是要把党史工作重点放在转化运用上,针对芦山革命遗址遗迹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随着县财政状况的不断好转,分期分批,逐步规划和打造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景点。同时,加强党史宣传,开展主题活动,以达到以史育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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