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气蓬勃的少先队员们戴着鲜艳的红领巾,打着队旗和队鼓,手捧鲜花,从南京各个方向的学校,一队队徒步朝着城南的雨花台烈士陵园行进……这曾是南京每年清明前夕的感人街景,可已经多年不见了。(《新华日报》3月26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认为:“凡是为了民族利益而牺牲的英烈,我们都应该纪念。纪念英烈,是为了凝聚社会正义,纪念英烈应成为国民教育。” (《新华日报》3月28日)
随着社会转型和价值观的变化,人们过多地关心自我自私,对公共利益和公共精神有所淡漠。一边是为亲属上坟扫墓人山人海,一边是烈士墓前车少人稀,这样的反差在文明社会让人不可思议。“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头可断血可流,革命意志不可抛”、“牺牲我一个,幸福十亿人”、“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青照汗青”。都说烈士精神是时代的灯塔,是民族凝聚力的光辉,是自强不息的源泉,只有崇高烈士精神,当民族或他人遇到危险的时候,才会有人挺身而出捍卫民族、挽救别人,甚至不惜牺牲生命,才会少些明哲保身、一盘散沙,避免更大更多的灾难和伤害。烈士是民族真正的脊梁,祭扫英烈承载的不仅是思念和慰藉,更是民族的荣辱兴衰。没有革命先烈的抛头颅洒热血,就不可能有今天奔向强大和小康;没有他人的牺牲奉献,就不可能有自己的幸福安宁。
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忘记烈士是民族的悲哀。学生“祭扫英烈”这一课的逐渐丢失,是对传统文化的遗弃,更是对民族精神的淡忘。尽管存在交通安全、课程紧张和组织困难等客观原因,但都不足以成为丢掉这一人生课的理由。一个民族需要担当,对烈士都失去起码的尊重,“好人难当、好事难做”也就习以为常了。看来教育等相关部门首先要有“铁肩担道义”的职责和义务,否则培育出的只能是“不知是非、没有骨气”的庸才,难以承担历史的重任。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时下一些人故意往英烈和前辈身上泼脏水到了恬不知耻登峰造极的程度,个别地方损害烈士墓和侮辱烈士的事情时有发生,这种“流血又流泪”的现象让人愤慨和心寒。任由这股歪风邪气和别有用心盛行下去,必毁精神支柱和民族脊梁,造成民族灾难和社会堕落,从而达到某些势力和平演变、不战而胜等不可告人的目的,因此应防微杜渐,见微知著,保持高度警惕,不可掉以轻心。
有民族气节的国家才值得尊重。让我们欣喜地看到,全国设立了2.5万多座烈士纪念设施,烈士的英雄事迹广为传颂。去年,中办、国办、军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烈士纪念工作,推动形成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培育烈士精神当从孩子们抓起,随着清明节的到来,我们可以通过祭扫烈士墓、网络寄语、演讲抒怀等方式,祭奠烈士、缅怀烈士、崇尚烈士、学习烈士,帮助青少年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良好道德,学英烈,做好人,造福社会,奉献人生。
由此看来,烈士陵园是人生教育的大课堂,“祭扫英烈”应该列入国民教育,成为学生和社会的必修课,到烈士墓前修身养性十分必要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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