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乘坐武广高铁时在车上遗失了火车票,出站时被铁路方要求重新全额补票。旅客为自证清白,出示了12306网站短信、银行对账单以及到站所补车票,将铁路部门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相关铁路部门向旅客退还其重新补票的票款。(10月29日《法治周末》)
虽然网上一边倒地叫好,但是这是不理智的不公正的。不仅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且法院判决不能有违法违规之嫌。严格讲火车票凭票出站是铁规矩,有的刷身份证的需要车票,这是多种便民渠道的选择。把铁路的便民当成可以随意拿捏规则的把柄,你个人是赢了,却把大家和社会害了,把法治也推翻了。既是管理的需要也是安全的需要,个别人下车时丢了火车票,不仅该票照样会被他人检到而出站,何况根据规则,取出票的,相关短信等只能作参考不能作凭据,否则整个检票系统还有什么用。法院支持这一行为,实际上是逼铁路走老路,让短信告知这样的好事做不得,把方便变成不方便,这种死板板地用法,不仅无益而且添乱,与典型的彭宇案异曲同工,其危害性和对社会的影响不可估量。相比较,如果身份证没有带或丢了,公安来检查,你是不是要公安把电脑打开对照呢?你发票丢了,是不是随便弄一张都可以呢?以此类推很多,凭证就是凭证。在出站时可以通融,在法治上不能乱判乱开坏例,导致社会秩序混乱。
制定的规矩在没有修订之前必须严格执行,这应该成为我们当前强化法治的前提,而不是由法院随意在掌握,否则法治不又成了人治。我们都知道美国总统选举人制度,有很大的不合理,美国人也希望改革,但是在没有改革之前,不合理也罢,不完善也罢,必须按照这个规则来。规则就是规则,对任何人都一样,如果大家都不按照规则来,以个人意志为大,法院满足每个个体的要求,必然导致法制坍塌。尤其是建立法治社会,这是更需要坚守和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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