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以自建、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新华社)
向私人会所说“不”,这不仅是国家的要求,更是人民的愿望。一些私人会所所形成的腐败、丑恶、浪费、高消费等现象已经触目惊心,严重污染了社会,为人们深恶痛绝,人民群众希望早日根除这些危害社会的素瘤,可以说这一决定正是亿万人民的心声,大快人心!也是国家纠偏正道的必要一环。
私人会所不仅占据有利地形,特别是在文博场所,掩饰性比较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带来文物安全隐忧等问题,还把人们引向奢移浪费,加上一些会所藏污纳垢,搞些违法乱纪的事情,甚至沦为不法活动的窝点,影响了社会环境,败坏了社会风气,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还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并成为不受外界监督的禁区。有的会所已经沦为了黑社会,石家庄那家会所被端,市民热烈欢呼就是一例。
私人会所正是一个个领导干部被拉下水而倒下的地方,是腐败的平台,不少领导干部正在经历了个别会所的“洗礼”后不能自拔,也无法脱身,从而沦为不法人员的“棋子”,干起了危害国家利益,损害人民利益的勾当,丧失了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本性,堕落犯罪,走向了人民的对立面。
私人会所整治要防止改头换面。这次私人会所的整治应坚决彻底,不能搞改头换面,或移点移地,实际上可以这么说,既然是公共资源不能搞私人会所,那么除台港澳的中国内地就应当根除私人会所,因为这里的土地是国有的,不是哪个个人的,都是公共资源,再富的老板,再大的土豪,也不可能有自己的土地。我们尤其要警惕那些准备改名的会所,有必要挖地三尺,也要清除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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