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从12月1日开始,如果在禁烟场所吸烟,你就会被罚20-50元;而禁烟单位如果有未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或未划分禁烟区等情形的,将面临最高一万元的罚款。(据南京地区媒体报道)
然而,国家多次出台与禁烟相关的条例规章,除了动车、飞机等一些小范围的地方执行得较好外,但是对多数地方效果不大,会议室、办公室、餐馆、厕所等场所依旧吞云吐雾,见面“来一支”依然成为不少人的生活常态。因此,我觉得要实现公共场所禁烟的目标,还需要加大管理和教育力度,严罚和严教相结合。
一是所有者管理者既要带头又要承担管理责任。除了要求划定禁烟区外,遇到在禁烟区吸烟无人监督的所在单位领导或法人应承担责任,相关管理人员失职也应处罚,分别为处罚力度的数倍,改变以往对吸烟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维,甚至害怕向“上帝”让步的尴尬。比如,客运汽车上发现吸烟不制止的可以通过举报处罚车辆所属单位领导或法人和司乘人员,为了安全和健康,司乘人员有提醒和制止吸烟的义务和责任。
二是在公共场所应张贴和公示吸烟举报的渠道。包括热线电话和微博、网站、邮箱等,相关部门收到这些信息要及时调查处罚和监督,在重要的公共场所充分利用监控设备和烟感系统及时掌握吸烟者的动向,在警示无效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让当事人反省,除接受相关处罚外,必要时由公安人员予以处置。
三是倡导领导干部提高认识带头不吸烟少吸烟。吸烟有害健康,特别是到了全民“享受”二手烟、三手烟的状况,是对全民身体素质极大的伤害,任重道远。领导干部、商贾名流带头不吸烟少吸烟,本身就是对自己健康的关心和对他人健康的关爱,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廉政建设,建立纯洁良好的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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