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政策保障。落实《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有关财政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革命文物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健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多元化投入体系,支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社会公益基金、全额出资、与政府合作等方式参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加强革命文物相关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和监督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强化人才保障。落实好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力量配备和革命文物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革命文物专家库,持续实施江西文博领航人才计划、“名师带徒计划”等人才培养计划,提升革命题材场馆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的革命文物工作队伍。
(四)强化法治保障。加大《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力度,提高全社会革命文物保护法治意识。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提高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法制化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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