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在完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真功见实效。提高党的建设制度质量,要把握好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两个环节。制定制度必须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管用有效的原则,不能搞烦琐哲学,更不能流于形式、成为“稻草人”。
要抓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清除过时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填补制度空当,使党的建设制度真正管用、好用、够用。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不能只是将制度印在纸上、贴在墙上,用于应付参观检查。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制度、熟悉制度,自觉用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和言行。
要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制度的党员、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情节和后果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三、建立健全确保党的建设质量的长效机制 提高党的建设质量非一时之功、一级之责、一域之事,必须长期努力、上下合力、全面发力,形成确保党的建设质量的长效机制。 (一)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控机制。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确保质量作为党建工作决策的起点,从源头上杜绝不合规律、不切实际、没有实效的形象工程。党的建设工作机构要把提高质量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决策落实的全过程,使党建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把握本质、符合规律、务求实效。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开展党建工作质量评估,大力总结推广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调整违背质量要求的工作思路和举措,使党建工作始终保持正确前进方向。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在党的建设质量监测中的“探头”作用,尊重基层党员、干部、群众评价权和监督权,切实做到质量问题能第一时间发现、工作偏差能第一时间纠正。 (二)强化问题意识,建立健全问题整改机制。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要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推进党的建设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工作理念、方式、举措不适应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要求和就党建抓党建的“两张皮”问题。要大力整治党建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切实解决虚而不实、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弄虚作假、包装作秀、哗众取宠等错误做法,牢固树立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的工作导向。要加大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优化党建工作队伍结构,有效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和党建工作者不懂党建、不会抓党建的问题。 (三)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建议》强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其中内在地包含确保党的建设质量的责任。党的建设质量不高,就表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确保党的建设质量的责任体系,把责任落实到各个层级、每个人头,并且建立相应的问责办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建工作者以对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抓好党的建设每一项工作,当好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推动者、把关者、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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