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博物馆的这面党旗被作为国家一级文物珍藏。
本报记者费士廷手展党旗向同行的人展示。
斧头、镰刀、五星!在海丰红宫红场旧址纪念馆,记者一下子就被它所吸引。讲解员说,这是一面1927年的党旗。
陪同采访的海丰县宣传部长李学平告诉记者:由于是国家一级文物,墙上挂着的是一面复制品,真品在博物馆仓库保存,钥匙由两个人分别拿着。
如果能亲手摸一摸84年前的党旗,对于今天的党员来说,该是一种多么大的荣耀!记者诚恳地向李部长提出想法。几经协调,下午3时许,工作人员打开海丰县博物馆仓库的两重铁门,让记者留下这张珍贵的照片。
这面有些残缺的党旗上,既没有文字也没有时间,如何才能确认它的身份?激动之余,记者又有些疑惑。第二天,在馆长陈晓辉的帮助下,记者查到2000年6月28日国家文物局曾给广东省文化厅发过一个文件:《关于请核对馆藏一级近现代历史(革命)文物确认清册的通知》,附表中有:中国共产党海丰县第二区委的党旗。
藏品档案记载:这面党旗的入藏时间是1978年。内容描述是这样:旗的标志以红布为底,中间缝以黄布的五星和斧头、镰刀,是当时公平公社社员在拆神庙时发现并上交的。据记载,1927年11月至1938年1月,海丰县党员达2.5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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