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962年8月15日,22岁的雷锋以身殉职。生前,他普普通通地生活着、工作着,就是他的死,也是那样的偶然和平凡,难寻出大英雄身上常常见到的气壮山河的悲壮色彩。但是,他的名字却家喻户晓,成为全社会学习的人格典范。
雷锋的故事和精神,大概是新中国平凡人物中传播和纪念得最多的一位。除了中国共产党的倡导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的事迹因为平凡而崇高,很有感染力和可学性。也就是说,雷锋身上那种共产主义人格气象,具有相当的广泛性。
由此我们得到的启示是,高尚的人格,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
二
雷锋人格的出现不是偶然的。
从经历看,新旧社会的巨大落差,是培育其典型人格的一个基本前提。雷锋是在9岁那年迎来解放的。解放的含义,对具有不幸童年的雷锋来说,体会最为深切。他亲眼目睹母亲因不堪地主欺凌悬梁自尽,从此失去了最后一位亲人。如果没有解放,作为旧社会的孤儿,将是怎样的一种命运,自不难明白。解放后,雷锋分了地,上了学,高小毕业后还被选进乡里当公务员。从童年向青年的转变是何等的欢悦,由此形成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比较普遍的一种“解放”人格。这种人格的含义,就是仇恨和感恩。用雷锋在日记里的话来说,就是:对黑暗的社会是多么入骨地痛恨!伟大的党啊,是您把我从虎口里救出来,抚育我成长。我像一个学走路的孩子,党像母亲一样扶着我,领着我,教会我走路。由此,我们不难理解,雷锋生前为什么特别喜欢“唱支山歌给党听,我把党来比母亲”这首诗。
新中国为雷锋带来的,不仅仅是“解放人格”,还有一种在不断思考的基础上形成的“信念人格”。这是雷锋在日记里为什么能够以当时的话语体系,写出那个时代最真诚的思想解剖和自我激励语言的重要原因。
雷锋日记告诉人们,他是一个非常喜欢思考的青年。这来自于他酷爱读书。例如,除了《毛泽东选集》外,他还仔细读了毛泽东著作的一些单行本。从他留下来的书里看,他读得非常用心,每一篇都勾画了一些学习重点,还随处写有一些阅读心得。比如“牢记”,“就这样办”之类。同时,他还读了不少苏联小说以及国内的一些理论著述。他在日记里摘抄了这样一段话:“每个人从成年一直到停止呼吸的几十年的生活,就构成个人的历史。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写自己的历史。每个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都应该想一想,怎样来写自己的历史——我要永远保持自己历史的鲜红颜色。”他牺牲后,人们开始以为这是雷锋自己的话,后来发现,这话摘自中央党校的哲学家杨献珍的一篇文章。这个误解,恰恰说明雷锋读书思考的自觉和广博。正是有了这样的深厚思考,他才可能写出“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这样的警句,他才可能用一架机器上的螺丝钉来比喻一个人和一项事业的关系。以至毛泽东看了雷锋日记后,在1963年5月的一次会议上对人们讲:看来,雷锋同志是懂一些哲学的。你们看过没有?很值得一看。正是在这种学习思考并且懂得一些哲学的基础上,形成了雷锋坚定的“信念人格”,这就是他在日记里说的:“想将来,我信心百倍,浑身是劲,坚决要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为了党,我愿洒尽鲜血,永不变心。”
这种信念是真诚的。雷锋牺牲后,人们从他的日记中发现,天安门和毛泽东多次进入他的梦境。
正是上面说的“解放人格”和“信念人格”,孕育出雷锋最具有普遍价值的“道德人格”。
在20世纪60年代前期,中国社会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英雄模范。干部里出了焦裕禄,农民中出了陈永贵,工人里出了王进喜,在草原上,还出了龙梅和玉荣两个英雄小姐妹。雷锋和他们相比,其人格气象,总是“容迹”于日常点滴的生活和工作中,更有社会的普遍性,也更易于普通人在道德上追摹。这是雷锋平凡的生与死,为什么会透射出使每一个中国公民都不能不敬仰的道德感染力的原因。在不短的时间里,“学雷锋活动”能够普遍开展,进而常常被人理解为“做好人好事”,原因也在于此。用毛泽东的话来说,就是:学雷锋,“是学习他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品德,学习他一辈子做好事而不做坏事”。
道德人格的一个基本内涵,是选择什么样的信念和方式来证实主体的创造及其价值。雷锋最具普遍感召力的,大概是他以大量的内心独白(日记)和做好人好事的行为实践,朴素地回答了一些哲人贤士反复探究的命题----怎样活着,怎样做人。他的核心信念是通过无私奉献来实现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前提,总是牺牲自我的一些东西,普列汉诺夫说过,“道德总是以或多或少的自我牺牲为前提的”。自我牺牲之所以成为令人景仰的人格精神,除了因为它是维系群体关系、提升社会精神文明、推动人类进步不可或缺的人格价值外,同时,它还是社会对个体的必然要求。
三
雷锋人格道德的普遍性及其感染力,在于他基于自我牺牲的信念,选择了以下两种人格价值的实现方式。
一是诚实劳动,热爱自己的工作和事业。人生在世,再普通的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志向,其中最基本的内容,就包括想做什么工作,想获得什么样的生存条件。而诚实劳动,做好工作,无疑是实现这类志向最起码的也是最正确的方式,说俗一点,这也是一个人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雷锋只不过选择了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标准。如果进一步,把诚实劳动和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上升为一种有意识的人格价值取向,那么,劳动就转化为一种主体价值实现的需求。劳动而且诚实,便是对这种需求的自觉;工作事业,就是印证自我价值的一种实践对象,一种象征;崇业,就是自尊,就是对自我价值的令人满意的确认。由此观之,像雷锋那样,用一种“螺丝钉”的精神诚实劳动,热爱工作,看起来简单而正常,但却包含了基本的也是高尚的人格价值取向。雷锋之所以成为榜样,就在于有一些人在把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上升为一种人格意识时,发生了“短路”,在人格价值的自觉取向上走向迷误。试想,一个人如果不是自觉地诚实劳动,靠尽心尽力出色完成自己的工作来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条件,或者自己不仅没有这样的信念,还嘲弄、鄙夷、贬低这样的价值取向,那么,他的生活该充满了多少虚假、投机和损人利己的贪婪啊!毫无疑问,这样的灵魂毫无可取,这样的人格毫无价值,这样的人遭受唾弃。
二是与人为善,助人为乐,克己利人。这是群体生活和人际关系中不可或缺的道德需求。如果说,诚实劳动,热爱工作,主要是从主体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引伸出来,是在物质性的实践对象中实现升华的,那么,与人为善,助人为乐,克己利人,则主要是从主体的情感、良知、意志等精神需求引伸出来,并在如何正确处理好群体大我与个体小我的关系中实现升华的。一个人,如果离群索居,当然也就没有如何处理人际关系这样的“永恒麻烦”,但同时也没有自我认同的基本参照和关于人格善恶的深刻反思。问题在于,即使像鲁宾逊那样漂流到孤岛上,也需要找一个“礼拜五”那样的人来证实和确认自我。这既是生存的需要,也是心理的需要。因为一个人不仅需要在自然现象和物质文明创造中来体现自己的价值,更需要在其他人的评价及人际关系中实现精神上的愉悦升华。而实现精神上的愉悦升华,就必须基于这样的前提:自己的创造和付出,要有益于群体,有益于他人。如果自己的一言一行,所作所为,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见难不救,临危退缩,损人利己,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那么,他的心灵不可能同群体环境沟通,尽管他认为自己的选择是有价值的,但他的所为在他人的心中不能唤起任何有价值的感受,而且他的精神世界无法拂去深深的孤独,也无法获得对自身人格价值的体验和观赏。由此观之,像雷锋那样,勇于自我牺牲,与人为善,助人为乐,克己利人,既是群体对个体的要求,也是自我价值被确认和实现的前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它同诚实劳动相结合,是人格道德的两个最基本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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