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是党中央关心、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课题。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学生成长环境不断变化,叠加新冠疫情影响,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更加凸显。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切实把心理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政策与制度、学科与人才、技术与环境,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培育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和不懈奋斗、荣辱不惊、百折不挠的意志品质,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发展。完善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坚持学习知识与提高全面素质相统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健康第一。把健康作为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遵循学生成长成才规律,把解决学生心理问题与解决学生成才发展的实际问题相结合,把心理健康工作质量作为衡量教育发展水平、办学治校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坚持提升能力。统筹教师、教材、课程、学科、专业等建设,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建设,全方位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心理问题预防和监测机制,主动干预,增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系统治理。健全多部门联动和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聚焦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核心要素、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补短板、强弱项,系统强化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三)工作目标
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和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更加完善。2025年,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学校比例达到百分之九十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比例达到 百分之六十。
二、主要任务
(一)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
1.以德育心。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思政工作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各环节,纳入“三全育人”大格局,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以智慧心。优化教育教学内容和方式,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教师要注重学习掌握心理学知识,在学科教学中注重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既教书,又育人。
3.以体强心。发挥体育调节情绪、疏解压力作用,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支持学校全覆盖、高质量开展体育课后服务,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 1 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熟练掌握 1—2 项运动技能,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4.以美润心。发挥美育丰富精神、温润心灵作用,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广泛开展普及性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积极向上的美育实践活动,教会学生认识美、欣赏美、创造美。
5.以劳健心。丰富、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磨炼意志品质,养成劳动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和幸福生活。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6.开设心理健康相关课程。中小学校要结合相关课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按规定开足思想政治课“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模块学时。高等职业学校按规定将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列为公共基础必修或限定选修课。普通高校要开设心理健康必修课,原则上应设置 2 个学分(32—36 学时),有条件的高校可开设更多样、更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选修课。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高校要按规定开设适合成人特点的心理健康课程。托幼机构应遵循儿童生理、心理特点,创设活动场景,培养积极心理品质。
7.发挥课堂教学作用。结合大中小学生发展需要,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学,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自助、求助意识,学会理性面对困难和挫折,增强心理健康素质。
8.全方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组织编写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读本,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向家长、校长、班主任和辅导员等群体提供学生常见心理问题操作指南等心理健康“服务包”。依托“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教育、“全国大中学生心理健康日”、职业院校“文明风采”活动、中考和高考等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学校聘请的社会工作者等作用,增强同伴支持,融洽师生同学关系。
(三)规范心理健康监测
9.加强心理健康监测。组织研制符合中国儿童青少年特点的心理健康测评工具,规范量表选用、监测实施和结果运用。依托有关单位组建面向大中小学的国家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与监测专业机构,构建完整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体系,加强数据分析、案例研究,强化风险预判和条件保障。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每年监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工作。
10.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县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区域内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测评,用好开学重要时段,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学生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指导学校科学规范运用测评结果,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高校每年应在新生入校后适时开展心理健康测评,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合理增加测评频次和范围,科学分析、合理应用测评结果,分类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建立健全测评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止信息泄露。
(四)完善心理预警干预
11.健全预警体系。县级教育部门要依托有关单位建设区域性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规范心理咨询辅导服务,定期面向区域内中小学提供业务指导、技能培训。中小学校要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开展预警和干预工作。鼓励高中、高校班级探索设置心理委员。高校要强化心理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人”四级预警网络,辅导员、班主任定期走访学生宿舍,院系定期研判学生心理状况。重点关注面临学业就业压力、经济困难、情感危机、家庭变故、校园欺凌等风险因素以及校外实习、社会实践等学习生活环境变化的学生。发挥心理援助热线作用,面向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受影响学生人群,强化应急心理援助,有效安抚、疏导和干预。
12.优化协作机制。教育、卫生健康、网信、公安等部门指导学校与家庭、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及早发现学生严重心理健康问题,网上网下监测预警学生自伤或伤人等危险行为,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及时转介、诊断、治疗。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健全精神或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复学机制。
(五)建强心理人才队伍
13.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完善《心理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等相关学科专业和心理学类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支持高校辅导员攻读心理学、社会工作等相关学科专业硕士学位,适当增加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心理学相关专业名额。
14.配齐心理健康教师。高校按师生比例不低于 1:4000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且每校至少配备 2 名。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 1 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鼓励配备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研制度,县级教研机构配备心理教研员。
15.畅通教师发展渠道。组织研制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形成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称制度相互衔接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体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可纳入思政、德育教师系列或单独评审。面向中小学校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高校辅导员、研究生导师等开展个体心理发展、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全覆盖培训,定期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多措并举加强教师心理健康工作,支持社会力量、专业医疗机构参与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行动,用好家校社协同心理关爱平台,推进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学习资源开发和培训,提升教师发现并有效处置心理健康问题的能力。
(六)支持心理健康科研
16.开展科学研究。针对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汇聚心理科学、脑科学、人工智能等学科资源,支持全国和地方相关重点实验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基础性、前沿性和国际性研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等设置学生心理健康实验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研究。
17.推动成果应用。鼓励支持将心理健康科研成果应用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领域,提升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水平。
(七)优化社会心理服务
18.提升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心理咨询及专科门诊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标准规范,加强综合监管。民政、卫生健康、共青团和少先队、妇联等部门协同搭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支持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对已建有热线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含 12320 公共卫生热线)、共青团 12355 青少年服务热线等工作人员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供专业化服务,向儿童青少年广泛宣传热线电话,鼓励有需要时拨打求助。
19.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妇联、教育、关工委等部门组织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心理健康,树立科学养育观念,尊重孩子心理发展规律,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积极开展亲子活动,保障孩子充足睡眠,防止沉迷网络或游戏。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每年面向家长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
20.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文明办指导推动地方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增强服务能力。检察机关推动建立集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区,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关工委组织发挥广大“五老”优势作用,推动“五老”工作室建设,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
(八)营造健康成长环境
21.规范开展科普宣传。科协、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和渠道,广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和预防心理问题科普。教育、卫生健康、宣传部门推广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经验做法,稳妥把握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和舆情处置。
2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网信、广播电视、公安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清理、查处与学生有关的非法有害信息及出版物,重点清查问题较多的网络游戏、直播、短视频等,广泛汇聚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力量,以时代新风塑造和净化网络空间,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危害身心健康的食品、玩具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成立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咨询委员会。各地要探索建立省级统筹、市为中心、县为基地、学校布点的学生心理健康分级管理体系,健全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