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援少将接受中广网记者专访
3月4日下午,中广军事记者就网民关注两会提案话题,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军事科学院世界军事研究部原副部长罗援少将。 记者:罗部长,您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今年将给大会提交哪些提案,能给广大网友透露一下吗? 罗援少将:我今年的提案主要是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反映民情民意,因为作为一个政协委员要履职尽责,替人民群众鼓与呼。另一方面是为我们军队的建设出谋划策,特别是要维护我们军人的地位、军人的待遇。所以有关军方的提案我有四个:第一个提案就是要尽快制定《军人地位法》。军人在社会上,应享受什么样的地位,应尽什么样的义务,有什么样的权利,需要明确。宪法规定军人在必要的时候,要不惜一切代价来捍卫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包括自己的生命,正因为军人有这样一个义务,就应该有相应的权利和相应的政策法律保证,保护军人的地位和军人的权利、义务。现在《军人地位法》在国际上也有一个比较通用的法律文本,包括俄罗斯以及德国,在美国叫《军人福利法》。这部法律对军人地位进行法律解释,包括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以及他的家庭成员、配偶和子女,军人的住房、工资、医疗、休假等,这些方面有必要对军人的权利、地位给予一个法律上的保护。还有就是退役的军人应有什么样的地位和待遇。现在有些方面非常不明确,退役军人到底是公务员,还是别的身份?是不是一定要降两级使用?因此我觉得非常有必要要设立一个《军人地位法》。还包括军人家属的就业问题,子女的就学问题。因为很多军人是在边远地区、分散地区执勤,他们子女教育问题怎么解决?现在中央非常关心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问题,军人子女的教育问题也应该提到一个相应的高度。所以这是我第一个考虑要制定《军人地位法》。 第二个提案考虑就是要制定《涉外非战争军事行动法》。我国现在的涉外活动非常多,包括维和、联合军演、反恐、国际救援以及国际缉私等反跨国犯罪问题。这些问题上,军人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利益应该有哪方面的保护?都要有一个法律的界定。现在面临一个新的问题,就是随着利益以及任务的拓展,需要在法律上对军人的利益和地位给予一个明确的保证。
军事科学院世界军事研究部原副部长罗援少将
第三个提案是设立一个“独生子女军人家庭风险基金”。随着我国计划生育制度的推广,目前参军的兵源大多来自独生子女家庭。这些参军的独生子女一旦在平时执行任务中出现意外,或者在战争情况下出现伤亡,将会影响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的繁衍,也会影响整个家族的生活质量——包括对老人的赡养。为了保护国防人口的安全,提出一个概念,有必要设立一个独生子女军人家庭的风险基金。它不同于多子女的家庭,要给一个特殊的待遇,包括一些政策上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