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毛泽东在原先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中,加上了第七项“洗澡避女人”。同时,陈毅提出再加一条“不准随地大小便”。此后,陈毅以政治部名义草拟一布告,公布新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后来,“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内容有些修改,到1947年10月10日以统一形式固定下来,第七条则修改为:不调戏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