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民主监督机制打造反腐倡廉立体的监控网络
为有效监督权力的运行,防止苏区党政工作人员滥用权利或以权谋私,在闽西苏维埃政权成立之初,党与苏维埃政府就建立了民主监督机制。
闽西苏区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新闻舆论工具在廉政建设中的监督作用。当时苏区发行的报刊主要有闽西苏维埃政府创办的《红报》、中共闽西特委机关报《闽西红旗》、闽西苏维埃政府法庭创办的《法庭》等。这些报刊政治性强,如《红报》提出“帮助政府教育群众,领导斗争,指导工作,扩大政治影响;它的使命是要领导群众推翻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统治,肃清封建残余,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办刊宗旨。⑤开设专栏登载工农群众和各方面人士对党和政府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揭露和抨击党政干部中的腐败行为和不良风气;刊登闽西苏维埃政府关于惩治腐败的文件、命令、消息和通讯。专栏的批评文章铁面无私,文笔犀利,对群众揭发出来并经查实的贪污犯罪问题一一予以曝光。
做好监控工作,组成群众性的监督网。为了进一步做好监控工作,苏维埃工农检察机关委托一些政治上可靠的工农群众为不脱产的通信员,代替控告局接受群众的控告,从而形成了一种群众性的监督网。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注重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和检查。中共闽西特委通告第十八号《组织工作大纲》强调,各县委组织科“每月一次定期召集各区委、特支组织委员联系会议,检阅一月内各区委组织上错误与进步的地方,纠正同志中思想上行动上的错误,审查并提出违反纪律的同志”,一旦在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干部问题,严厉惩处。这种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保证了苏区各级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除此之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在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开展反腐斗争为纯洁党的干部队伍起到了警示作用
闽西苏维埃政权成立后,为克服腐败现象,保持党和政府的清正廉洁,争取革命战争的胜利,党与苏维埃政府采取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在反腐斗争中,党和政府按照苏维埃的法律坚决查办了一些大案、要案,严厉惩处了一批贪污腐败分子。早在1930年,闽西苏维埃政府常务委员兼粮食部长林延年以私人名义向上杭西二区商人林凤章筹款200余元。名目上是个人借贷,实际则是私打土豪。同时,又向西二区苏借款50元,有私人威胁政府的行动。经“查林过去以个人威胁操纵上杭西二区政权,致该处政府脱离群众种种行动,确已失去代表群众资格,除追缴其款项,开除其执委常委和粮食部长资格外,并扣留查办。自后,各级苏维埃政府如有似此贪污行为者,务须坚决执行纪律,以提高政府威信。除通令各县苏维埃政府遵照外,特此布告,俾我革命群众一体周知。”⑥
1932年,闽西总工会代理委员长陈日兴在汀州工作时,财政收支不清,私人用过工会大洋27元,时常上酒楼食酒肉,生活腐化,脱离群众。同时他在虎岗时,私人没收社党两个金戒指,没有交给政府,也没有交给工会。省工联决定对其给以严重警告处分,并要其交出私行没收的金戒指和清还在工会所用过的钱。为此,省工联提出,“各级工会应一样清查过去的财政,如有工会负责人乱用工会银两,应作无情的斗争,特别要反对工会工作人员生活腐化,消极怠工。要号召工人群众时常检查工会的工作,提高工会在工人群众中的威信。”⑦ 福建省军区特务营副政委黄浴明与大队长黄土辉合伙贪污公款公物,分别被判处6个月、3个月苦刑。1934年,代理福建省工联社会经济部长职务的汤醒伯贪污近一百元,并私扣社会组织保险费,以合作社名义大做生意,图谋私利。后被开除会籍,并被解往汀州公审,以教育全体工人和工会干部。
闽西苏区苏维埃政府对依法治政和廉政建设的探索和实践,对于当今加强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是党的一份珍贵的历史遗产。
注释:
① 黄修荣、刘宋斌主编:《中国共产党廉政反腐史记》,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第19页。 ②《中央执行委员会第26号训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闽西苏区法制史料汇编》第336页,2008年10月第一版。 ③黄修荣、刘宋斌主编:《中国共产党廉政反腐史记》,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第32页。 ④李卓然:《怎样建立健全党报》1931年7月1日,《红色号角》第151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 ⑤《中央苏区文化史》第200页,汤家庆著,鹭江出版社,1996年2月第一版。 ⑥《闽西苏维埃政府布告第14号——关于处分林延年问题》1930年6月2日,《闽西苏区法制史料汇编》第336页,2008年10月出版。⑦《福建省工联对陈日兴乱用工会银子决议》1932年5月14日,《闽西苏区法制史料汇编》第327页,2008年10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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