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馆珍藏着一套1955年李平的授衔将军礼服,礼服含衣服、裤子,海蓝色,毛呢质,金黄色绸布衬里,大驳头翻领,双排六粒金黄色国徽图案扣,领边、袖头镶海蓝色牙边及绣金线一道和金色松枝叶,领头各绣一颗五角星。散腿裤,裤中缝缀有两条正红色及海蓝色牙线,衣长79.5cm,肩宽41cm,袖长66.5cm,领围 44cm, 裤长110cm,腰围82cm,重量2.3kg,这套礼服是李平同志在1955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军衔时所穿的礼服,属国家三级文物。2012年9月16日由李平之女李京利捐赠给我馆收藏。
1955年式军服简称55式军服,是为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于1955年10月1日起开始配发的一系列军服和相关标识。55式军服首次突破了我军单一制式军服的历史,第一次将军服分为礼服和常服两大类。礼服主要用于主要场合和出国时穿着,具有样式庄重美观、装饰考究、识别标志鲜明,使我军军容仪表有较大改善,这是我军军服发展史上的新起点和成功的改革。以后经过不断改进,55式军衔服装日臻完善,迈出了我军军服向体系化、系列化发展的第一步,使我军军威国威得以体现。遗憾的是,由于受到“左”的思想干扰,上世纪60年代中期军衔制度被当作资产阶级的产物遭到否定。1965年5月22日,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全军改换65式军服,从此结束了人民解放军首次军衔制和55式军衔服装的历史。
李平原名李宾喜,福建省上杭县白砂镇茜黄村人,生于1914年5月20日。1929年8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9年8月任红九军二支队战士,1930年4月任红十二军三十五师一团青年干事,1932年5月任红一军团一师师直属特派员,1933年4月任红一军团二师六团副特派员,1934年4月任红一军团卫生部副特派员,1935年5月任陕北后方军委直属队特派员,1935年9月任陕北红军三十军特派员。参加了中央苏区第一至五次反“围剿”作战和二万五千里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3月进入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二期二大队四队学习,1937年9月任抗大一大队宣传股长,1938年8月任抗大一大队三支队政治协理员、抗大一大队政治处主任。1939年2月任抗大二分校政治部干部科长,1940年2月任抗大二分校三大队政治委员,1941年12月任抗大二分校三团政治委员,1942年12月任抗大二分校政治部组织科长,1943年4月任晋察冀军区政治部组织科长、军区无线电大队政治委员,1944年2月任晋察冀军区机动旅政治部主任,1944年4月任延安教导二旅政治部副主任。参加了延安保卫战。
解放战争时期,1946年2月任晋察冀军区冀东第十五军分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946年7月任冀东第十四军分区副政治委员,1947年8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十二兵团第四十六军预备师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948年12月任四十六军一三六师副政治委员,1949年3月任整编九十二军八十四师政治委员。参加了辽沈、平津、渡江、湘赣、衡宝、广西等战役。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4月任军委民航局天津办事处(后改称军委民航局华北办事处)政治委员,1951年7月任军委民航局党委办公室主任,同年11月任军委民航局人事处处长,1952年8月任中国人民航空公司副经理,1953年5月任军委民航局第二副局长兼商务处处长,1955年4月任中国民用航空局第二副局长,1956年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副局长。1960年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副局长兼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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