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我馆馆长邓泽村率文物科工作人员赴福州征集姜洪照同志文物。
姜洪照同志子女非常支持我馆的文物工作,此次共捐赠75件文物给我馆。这批文物是远在南昌的姜洪照之子姜毅生同志特意将文物寄往福州的姐姐姜丽华家中,委托姜大姐把文物捐赠给我馆。
这75件文物是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姜洪照保存的毛泽东像章。这批像章别在毛巾上保存着,品相好。它们是我国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见证物,铭记着特殊历史时期的政治面貌,具有较强的历史意义。
姜洪照(1917-2000),上杭县城关人。1935年在四川参加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新中国成立后,曾任福州军区空军司令部副参谋长、顾问等职。1955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上校军衔,1960年被授予空军大校军衔,1955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8年荣获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姜丽华大姐向我馆捐赠文物
我馆馆长邓泽村向姜丽华大姐颁发捐赠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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