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按照国家民政部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我省将向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据介绍,此次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对象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入伍、目前健在的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目前,全省健在的在乡抗日老战士有957人,平均年龄83岁。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各项优抚保障水平大幅提升,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了当地平均水平,各级政府普遍为他们新盖了住房,建立了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