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烈士山位于黑龙江省宝清县西部,距县城60公里。孤山耸立,山势险峻,多灌木。海拔500多米,相对高度100米,原名小孤山。1938年3月,东北抗日联军第五军三师八团一连连长李海峰和指导员班路遗率领十几名战士,为狙击日伪军对抗联五军密营的进攻,在小孤山对日伪军进行狙击战,多次打退敌人的进攻,除二路军总指挥部交通副官和另一名负伤战士转移外,连长李海峰、指导员班路遗等12名干部战士壮烈牺牲。为纪念12位烈士,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部在小孤山阵地上召开追悼会,并将小孤山改为“十二烈士山”。
十二烈士山位于双鸭山市宝清县西部兰棒山北麓的大尖山子脚下,在宝石河上游的河谷平原上,兀然隆起,好像是守护着群山大岭的一位哨兵,因此当地人最早的时候称为“小孤山”。山不很高,最高不过百余米;山也不算大,方圆也就几公里;但山势陡峭,林木葱郁,还有泉水潺流成溪,山道旁自然生长着五颜六色的花草。特别是登山远眺,看山下如棋盘一般的阡陌农田,顿有山河如此美丽,此生不可虚度之感。山顶之上,有横七竖八的大石,还有低凹不平的坑,纪念十二位烈士的石碑矗立在最高处。这就是东北抗日联军十二名勇士与日寇浴血奋战并以身殉国的地方。
1938年3月18日,在小孤山抗联第五军第三师第八团一连一小队与日伪军400余人的骑兵队发生遭遇战。连长李海峰和指导员班路遗指挥抗联战士打退敌人多次冲锋,毙伤日伪军100 余人。李海峰、班路遗、朱雨亭、魏希林、陈凤山、李芳邻、夏魁武、王仁志、张金富、杨德才、王发、李才12名干部战士壮烈牺牲。
建国以后,原抗联二路军的有关领导人王效明、季青等同志,为表彰此英雄事迹,将小孤山命名为“十二烈士山”,并多次撰写文章对战斗始末和英雄事迹进行描述。国家已将十二烈士山定为中国名山。宝清县委、县政府早在1956年就在山上立了标牌,1991年又修建了永久性纪念碑,继而定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9年,十二烈士山被黑龙江省政府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