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雷锋是个最为响亮的名字,“学习雷锋好榜样”是传唱最为广泛的歌曲,“学雷锋做好事”是使用频率最高的语汇。可是,到了八十年代,人们开始抱怨“雷锋没户口,三月来,四月走”。九十年代之后,见困难不帮,逐渐司空见惯;在公交车上见老年人不让座,已经心安理得。
雷锋精神真的过时了吗?非也。
雷锋精神是中国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时代需要的完美结合。雷锋“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不仅是毛泽东同志“为人民服务”号召的模范实践,而且与中国历代仁人的嘉言懿行一脉相承。孔子曰:“仁者爱人。”孙中山说:“天下为公。”雷锋日记中的许多闪光语言都可以在《颜氏家训》、《朱子治家格言》中找到渊源。雷锋精神也完全符合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
有人认为现在生活富裕了,不再需要像雷锋那样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其实不然。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虽然经济得到突飞猛进发展,国家综合实力大大增强,一部分人已经先富起来。但是,我国人均生产水平还在世界上居中等偏下水平,特别是人均资源占有量居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之后。即使国家和个人已经十分富裕,也仍然需要提倡勤俭节约的美德。
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只有靠一定的规则来维护秩序,社会才能够正常的运转。这就是法律和道德。法律是人们行为规则的底线,触犯法律要受到惩罚和制裁。道德是人们言行的最高标准,是指引人们精神世界的方向。如果一个人道德标准出了偏差,他的内心就不会安详和平静,他的精神就会失衡。如果一个社会的道德标准出现偏差,就不可能成为和谐、安定的乐园。列宁和毛泽东都说过,要善于学习和继承人类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和精神财富。
我们呼唤雷锋精神就是呼唤道德、善良和良知,就是呼唤指引人们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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