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解放第一天,军管会就把解决电力、交通、通信作为城市运转的起点,同时抓紧解决粮食供应、金融物价等问题。第二天,沈阳市内就恢复了供电、供水。随即,电车、电话、电报、通信恢复正常,社会秩序日趋稳定。当时的沈阳粮食供应紧张,金融物价秩序混乱,军管会根据沈阳粮价高于铁岭、开原的现实,提出应该根据成本加运费及合理利润来制定价格,保证沈阳的粮食供应。为防止物资被囤积隐匿,陈云提出沈阳物价不宜低于老解放区。由于采取措施吸引粮食入城,避免了外地商人抢购物资及物价先落后涨等不利局面发生。部分商人不明币值和物价行情,不敢开市,使市场凋敝。针对这一现象,军管会迅速公布了沈阳周边地区物价表,鼓励商业开市。军管会还限定日期,要求群众将手中的金圆券和东北九省流通券,按规定比例、手续和地点,兑换成东北银行发行流通的东北币,并将约15万公教职工的工资,按标准折兑成粮食发放。第四天,商店紧闭的大门打开了,失业工人领到粮食和生活费,职员拿到当月工资,人心稳定了下来。
为接管大城市建立典范
为了支援前线,工厂恢复生产后,在接管人员的动员下,工人们加班加点,包括冶炼厂、军工厂、橡胶厂、被服厂、纺织厂在内的许多企业产量倍增。沈阳被服总厂在短时间内便赶制了32万套冬服、18万套夏服;沈阳兵工厂修复了大量枪支、坦克、装甲车和上千门大炮,这些军需物资被及时运往前线,有力地支援了全国解放战争。
根据当时的请示报告制度,1948年11月28日,陈云写了《接收沈阳的经验》的报告,上报东北局并转报中共中央。陈云的报告从七个方面阐释了接管沈阳的经验,这是我党第一次接收大城市,这里的成功做法为其他城市的接管提供了经验。陈云的报告经由中共中央转发给各中央局和各前委,成为接管其他城市的范本。
1949年4月25日,毛泽东、朱德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宣布了“约法八章”。经过对比,我们发现新的“约法八章”与沈阳的“约法八章”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二者都强调要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都确立了保护民族工商业的立场;同时在对待官僚资本方面,都采取没收的政策;都将城市的一切公共设施纳入保护,避免破坏;都保护外国侨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虽然在一些细节方面,新的“约法八章”做出了调整,但始终处处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体现了我党我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直到今天仍然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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