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党的七大召开时,陈云曾经讲过:“假设你在党的领导下做一点工作,做得不错,对这个功劳怎样看法?我说这里有三个因素:头一个是人民的力量,第二是党的领导,第三才轮到个人。可不可以把次序倒转一下,第一是个人,第二是党,第三是老百姓?我看这次序不能颠倒啊。”
1982年在编辑陈云文稿时,他特别嘱咐,在后记中一定要写明,他在主持中央财经委员会工作期间,所有的重大决策,都是在经过调查研究,经过集体讨论并报请党中央批准的。决不能把功劳记在自己一个人的账上。“不收礼、不吃请”是陈云立下的一条规矩,身边工作人员不得违反。“不迎不送,不请不到”,这是陈云在去外地视察和休养时对地方领导提出的要求,意在不打扰他们,让他们集中精力抓工作。“不居功,不自恃”,这是陈云为人处世的一个准则。
新中国成立后,陈云坚决要求在待遇和宣传上不能把自己和毛刘周朱并列。苏联政府赠送给五大书记每人一辆轿车,他坚持要把给自己的那辆车退回。实行工资制时,有关部门给五大书记定为一级,他把自己改为二级。党的八大之后,《红旗飘飘》丛书要给每个政治局常委都登一个小传,他始终不同意登自己的小传。但是,当遇到关系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时,他却从不退缩,挺身而出;而遭受到打击时,他又能遇变不惊,泰然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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