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常州淹城春秋普洱茶叶店
乙方(监护人):
鉴于甲方向乙方提供少儿茶艺培训,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执行。
一、培训目的:以茶艺培训为切入点,让小孩接触和了解中国传统文化。
二、培训的内容范围及要求:
1、茶艺
2、《三字经》
三、培训时间
1、每周两个课时,周六、周日各一个课时,每课时为两个半小时(上午9点整至11点30分)。
2、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少于十个课时的培训服务。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学费:免费
2、茶具费:380元。内含:茶盘一个、紫砂壶一把、盖碗一只、公道杯一只、品茗杯六只、茶道组一套、茶巾一条、《三字经》一本。
3、支付方式:报名时现金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的义务:
1、教读《三字经》,进行茶艺培训。
2、每课时结束前清点学员茶具,在无课情况下负责保管学员茶具。
3、在开水练习或其他有必要的情况下通知学员监护人到场。
4、不能随意减少课时,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增加课时,不加收费用。
六、乙方的义务:
1、按约定时间接送小孩,学员因迟到、早退等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缺课,甲方不补。
2、上课时间内由学员自己造成的茶具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3、在甲方通知乙方监护人到场的情况下,乙方监护人没有到场,该小孩不能开课。
七、双方的权利:
培训过程中,若一方未履行合同书,另一方则有权终止该合同。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终止合同,甲方不退所收款;若因甲方原因而终止合同,应向乙方退还所收款。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监护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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