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水琴 摄影
2016年9月26日,在湖南省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上获悉,宜章烈士陵园正式获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湖南新增13处,全省总数达到21处)。
据了解,宜章烈士陵园包涵“一园四区”即:县红色森林公园、县烈士纪念馆区、县湘南暴动旧址区、县中夏广场区。陵园于1966年9月奠基,1967年4月建成,占地300余亩。1988年,被列为“省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2012年,该县投资3000万元对烈士陵园进行提质改造,列入县十大民生工程项目之一,改造面积增加到440亩,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烈士纪念墙、烈士人物纪念碑、英雄儿女纪念墙、湘南起义事件纪念长廊、领袖语录、景观绿化、园路建设、大门建设、水电等附属工程。烈士墓葬区改造修缮烈士纪念塔(高14.8米、宽2.5米)、新建烈士墓170座、纪念长廊12板、纪念广场800平方米等,于2014年4月完工。民政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宫蒲光、邹铭等领导多次到该县烈士陵园进行祭扫和瞻仰烈士活动。
该县于2014年提出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2016年8月1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宜章烈士陵园等为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2016年9月6日,民政部下发民发〔2016〕161号文件正式公布。烈士纪念设施是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园地和生动课堂,其教育功能不断增强。
宜章县参加红军的有3700多人,在各个革命时期被反动派残害的群众1153人,灭绝了1218户,牺牲的革命者3414人,涌现了邓中夏、胡少海、陈东日等革命烈士,全县已被追认为烈士的有1888人,其中有名烈士1359人,无名烈士5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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