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出发前,作为党对红军根本领导制度的党委制曾一度被取消,给红军建设带来了损害。遵义会议后,根据党中央、中革军委的指示,红军各部队在团以上各级机构中恢复了党的领导制度。与此同时,还针对党在连队的核心作用有所减弱的状况,特别加强了连队党支部的建设,强调连队的重大问题必须经支委会讨论决定,并对党支部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活动内容、理论学习、组织发展等一系列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长征中,不管情况多紧急,部队多疲劳,党的组织生活一直没有间断。这些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保证了党的路线和各项指示在部队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各级党组织的高度向心力和凝聚力,保证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毛泽东同志指出,红军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
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实现军队现代化跨越式发展,必须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是人民军队唯一正确的选择,也是红军长征留给我们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启示。我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历来以党的宗旨为宗旨,以党的目标为目标,以党的任务为任务,以党的旗帜为旗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扬长征精神,最重要的就是继承和发扬红军坚决听从党指挥的优良传统,时刻把军队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巩固党对军队实行绝对领导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做党的理论路线纲领的坚定捍卫者和模范实践者。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我军才能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高度的集中统一,才有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力量,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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