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的大部分路程经过偏僻的少数民族地区。各部队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群众纪律,公平买卖,救死扶伤,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红军还积极开展统战工作,争取和团结少数民族及宗教界上层人士,增进了红军与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了解与团结。红军爱护群众,群众拥护红军。长征中,沿途各族群众帮助红军筹款筹粮,烧水送饭,传递消息,掩护伤员,许多人冒着生命危险支援红军作战,乃至把自己的子弟送入红军队伍。
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必须学习红军的优良传统,自觉维护我军的集中统一和团结稳定,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内部的团结。要切实尊重士兵的人格和民主权利,深入开展尊干爱兵活动,坚决纠正损害官兵一致的各种不良倾向,进一步密切官兵关系;深入地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尊重地方政府,热爱人民群众,巩固和发展军政之间、军民之间的革命大团结,永远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长征胜利的根本保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必须坚持党指挥枪,巩固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
毛泽东同志在总结长征胜利的经验时指出:“谁使长征胜利的呢?是共产党。没有共产党,这样的长征是不可能设想的。”长征胜利的实践充分说明,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建设的根本原则,也是我军优良传统的核心和灵魂。
我军创建之初,就确立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长征中由张国焘挑起的分裂党和红军的斗争,把红军推到了一个十分危险的境地,使这一根本原则经受了严峻的考验。红四方面军因此曾三过草地,四翻雪山,在川康边界往返苦战,经历了无数曲折和磨难。这一惨痛教训,使红军官兵对坚持党指挥枪的极端重要性有了最直接的、深刻的感受。毛泽东同志后来在总结这一教训时深刻指出:“共产党员不争个人的兵权(决不能争,再也不要学张国焘),但要争党的兵权,要争人民的兵权。”他还进一步提出:“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决不容许枪指挥党”。经过长征,这一原则在全军深深扎根,使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成为全党、全军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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