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点建议
1、升格中医药管理机构,将卫计委中医司和中医药管理局合并,成立中医继承和发展委员会(下称中医委),任用中医药专业人才管理,独立于同级卫健委之外,赋予足够权责,全权管理中医,使之真正有能力担负起实施中医药国家发展战略的历史使命。
2、成立由名老中医组成的中医委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中医委的工作,防止偏离中医正常的发展轨道。
3、废除以西医标准管理中医医师的法规,由中医委按照中医自身的规律制定相关法规、评定中医医师职称和设置临床机构。
4、废除以美国医药标准为中医药标准的规定,由中医委制定符合中药自身继承和发展的鉴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