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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2020年中医药古籍文献和特色技术传承专项” 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2020-10-14 08:51:22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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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根据我局有关重点工作安排,结合落实财务管理具体要求,“2020年中医药古籍文献和特色技术传承专项”组织实施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有关任务项目承担单位。为有序、规范开展专项组织实施,切实把握政府购买服务的绩效目标,现将专项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项目任务

    (一)面向临床的25个中医优势病种古籍文献挖掘出版。

    任务内容:以25个中医优势病种(见附件1)作为研究对象,按照中医药古籍文献专家与重点病种临床专家双牵头的工作机制,对春秋战国时期到民国时期的相关古籍文献,从源到流对理、法、方、药进行梳理和挖掘,出版相应临床专病专题系列著作,为临床实践提供借鉴指导。

    (二)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出版(首批25种)。

    任务内容:完成首批25种中医药古籍(见附件1)点校、整理、研究、出版;整理出版工作应兼顾古籍学术价值和版本价值考证,并遵循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15项中医药特色技术筛选评价和传承应用。

    任务内容:选择15项确有疗效的中医药特色技术进行整理总结,形成特色技术规范文本和操作视频;基于传承应用,开展特色技术安全性、有效性以及卫生经济学评价,为中医药特色技术相关支付政策提供科学证据。

    二、时间安排

    专项拟于10月中下旬正式启动,由我司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负责公开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我局官网(www.natcm.gov.cn)同时发布。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是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要求,落实我局相关重点工作的具体举措,请各省(市、自治区)中医药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可结合本地区优势领域,组织符合条件的优势团队积极参与,请通知有关单位做好前期准备并协助把关。

    (二)请有关单位下载基础信息填报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于2020年10月14日17:00前发送至我司中医科技处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医科技处 贺晓路 邱岳

    电话:010-59957708/59957709

    电子邮箱:zhych@satcm.gov.cn


(责任编辑:cmsnews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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