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卫计委中医司和中医药管理局合并,成立中医继承和发展委员会(下称中医委),使中医独立管理中医。
2.成立由名老中医组成的中医委监督小组,负责监督中医委的工作,防止偏离中医正常的发展轨道。
3.废除以西医标准管理中医师的法规,由中医委按照中医自身的规律评定中医师职称和设置临床机构。
4.废除以美国医药标准为中医药标准的规定,由中医委制定符合中药自身继承和发展的鉴定标准。
5.中医法颁布后,由中医委细化和补充各项中医法律和规章制度,现行的医药法规只适用于西医药。(民间中医是在最机层,不能由中医执业医师推荐)
6.将中医的教育权从教育部移交给中医委,鉴于中医药只是中医的一个组成部分,将全国的中医药大学更名为中医大学。
7.试点成立纯正的中医院校,设立纯中医临床专业、剔除中医院校的无关专业(如营销等),院校教材主太巜针灸大成》《黄帝内经》《神农本草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条辨》《濒湖脉学》为主。《易经》巜难经》《医宗金鉴》郭生白的《本能,版.为教材,为辅导。取消无关紧要的教材。在中医院校和民间恢复师承制,将有中医特色的师承制申遗。
8.改革中医院校的招生办法,将文化课和中医知识同时用于高招考试,降低师承者和民间自学者的入学门槛,加大中医院校招生力度,弱化或取消英语晋级考试。
9.汲取日韩的经验,成立针刺、艾灸、正骨等细分专业或中医学校,对合格的针灸师、艾灸师、正骨师等其他理疗师颁发证书,并准许行医。
10.建立纯正的中医医院和诊所,借鉴韩国中医发展经验,取消中医院混用西医输液等疗法,为纯正中医院和院校提供经费保障。
11.恢复民间中医的行医权利,有居委会、村委会推荐的民间中医可以注册诊所、中医馆、中医堂、中医门诊、中医研究院、中医院等机构行医,评价中医师合格与否要兼顾疗效和医德。
12.恢复中药店内的坐堂医师的传统,恢复师带徒制度。
为继承老一辈中医先哲的遗愿,停止一切以欧美医学标准为中医标准的错误做法,防止以中医现代化为幌子削弱和消灭中医,使中医走上有中国特色的自我传承、发展和复兴之路,100多位民间中医经过充分讨论提出如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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