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鸿昌烈士
吉鸿昌烈士《狱中致亲人信》
吉鸿昌烈士遗书:《狱中致亲人信》
红霞吾妻鉴: 夫今死矣!是为时代而牺牲。人终有死,我死您也不必过伤悲,因还有儿女得您照应。家中余产不可分给别人,留作教养子女等用。我笔嘱矣,小儿还是在天津托俞先生照料上学,以成有用之才也。家中继母已托二、三、四弟照应,教[孝]敬,你不必回家可也。
国昌、永昌、加昌诸弟鉴: 兄已死矣,家中事俱已分清,唯兄所恨者,先父去世,嘱托奉养继母之责,吾弟宜竭力孝敬,不负父兄之托也。
欣农、仰心、遐福、慈情诸先生鉴: 吾先父所办学校校款,欣农、遐福均悉,并先父在日已交地方正绅办理。所虑者,吾死后恐吾弟等不明白之处,还要强行分产,诸君证明已有其父遗嘱,属吕潭地方学校,为教育地方贫穷子弟而设,款项皆由先父捐助,非先父之私产也,学校款,诸弟不必过问。
吉鸿昌简介
吉鸿昌(1895年10月18日-1934年11月24日),生于河南省扶沟县一个贫苦家庭。幼年时,他在乡塾里读过书。因家境窘迫,不满18岁便投到冯玉祥部下当兵,从此开始了戎马生涯。吉鸿昌为人忠实、机敏、果断,具有典型的军人性格,而临阵的勇猛,尤出一般人之上。1913年入冯玉祥部,因骁勇善战,屡立战功,从士兵递升至军长。1930年9月,吉鸿昌所部被蒋介石改编后,任第22路军总指挥兼第30师师长,奉命‘围剿’鄂豫皖革命根据地。但他不愿打内战,对‘围剿’红军态度消极,1931年8月被蒋介石解除兵权,强令其携眷出国‘考察’。1934年11月24日,经蒋介石下令,被杀害于北平陆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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