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湃烈士遗像
彭湃烈士遗书:《狱中给党中央的报告》
顺华兄:
现将我们这次的口供及经过,以至我们对这事所拟的办法报告如下:(一)孟安(即孟子安)在公安局因有人证明已经正式承认,并当庭演说过去事。(二)孟揆(即吕云峰)未承认。(三)张际春(即余戴春)已承认本名,惟未承认现在校内有工作。(四)征 (即郭瑞生)供在吴淞考学校,因朋友介绍到新闸路李寓,未承[认]其他。(五)颐 (即安菊生)供同朋友从湖北家乡来宁沪谋事至李处,未承[认]其他。我们自由巡捕房经公安局到警[备]司令部尚未受刑,买食物尚自由,五人拘一处,均上脚镣。我们从公安局解到司令部时,对解我们之警查[察]曾作相当宣传,他们似甚表同情。惟到警[备]司令部后与兵士已隔绝,经常给我们来往的只一上等兵,江西袁州人,对我们尚好。另外有一个同在牢中的警(备)司令部参谋处犯官王干臣,粤梅县人,他认识孟安,据他说;司令部军法处甚腐败,可用金钱运动,他有一亲成尚在参谋处做事,可以设法,我们现在正设法与之详谈。此外,慕兰我们亦与之通讯,亦嘱她向守卫我们的特务队方面作活动。现在再说我们对此事所拟的办法:(一)尽量设法做到五人通免死刑。(二)上条不能做到,则只好牺牲没有办法之安、揆二人,而设法脱免余无口供之三人。(三)运动丘哥谋迁脱。(四)调查现在炮兵营之张庸言 (沈夕峰知道)看有[否]变动及希望。因白国亦知此人。(五)指导慕兰从中活动。(六)调查及注意王干臣方面之关系及实情。以上所说诸办法,均须兄方注意进行者,至于我们这方面,如有新的线索及办法时,自当随时报告兄处。
补注:(1)黄干臣乃黄干城之误,现暂押在司令部看守所内,可与外人接头(囚犯兵士逃走案)。(2)际春对过去事已供出。唯不承认现在有工作。(3)送来廿元钱已收到。已交五元给送信人,送信之丘兄甚好,且见其你晚与二弟兄同来送信似能接近丘群,忘特加注意。 (4)揆之口供为粤中家出来,作药材生易(意),这天因一王姓约到被捕处谈生易(意)并不认识李姓。
揆、安等 卅早
《给冰妹的信》
冰妹:从此永别,望妹努力前进,兄谢你的爱!万望保重,余言不尽。你爱的湃
彭湃烈士简介:
彭湃(1896年10月22日-1929年8月30日),乳名天泉,原名彭汉育,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人士,曾用过王子安、孟安等化名。出身于一个工商地主家庭。1921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初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10月,在广东汕尾市海陆丰地区领导武装起义后,在今汕尾市建立了海丰、陆丰县苏维埃政府(这是中国第一个农村苏维埃政权).1929年8月30日在上海龙华英勇就义,时年仅33岁。民主革命时期,彭湃开展农民运动,撰写的《海陆丰农民运动》一书,成为从事农民运动者的必读书,被毛泽东称为“农民运动大王”、中国农民运动的领袖。2009年9月10日,彭湃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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