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翰烈士
夏明翰烈士遗书:《给母亲、夫人和大姐的信》
给母亲的遗书
你用慈母的心抚育了我的童年,你用优秀古典诗词开拓了我的心田。爷爷骂我、关我,反动派又将我百般煎熬。亲爱的妈妈,你和他们从来是格格不入的。你只教儿为民除害、为国除奸,在我和弟弟妹妹投身革命的关键时刻,你给了我们精神上的关心、物质上的支持。亲爱的妈妈,别难过,别呜咽,别让子规啼血蒙了眼,别用泪水送儿离人间。儿女不见妈妈两鬓白,但相信你会看到我们举过的红旗飘扬在祖国的蓝天!
给夫人的遗书
亲爱的夫人均:同志们曾说世上唯有家均好,今日里才觉得你是巾帼贤。我一生无愁无泪无私念,你切莫悲悲凄凄泪涟涟。张望眼,这人世,几家夫妻偕老有百年?抛头颅,洒热血,明翰早已视等闲。“各取所需”终有日,革命事业代代传。红珠留着相思念,赤云(夏明翰的女儿夏芸)孤苦望成全!坚持革命继吾志,誓将真理传人寰!
给大姐的遗书
大姐为我坐牢监,外甥为我受株连。我们没有罪,我们要斗争。人该怎样做,路该怎样走,要有正确答案。我一生无憾事,认定了共产主义这个为人类解放造幸福的真理,就刀山敢上,火海敢闯,甘愿抛头颅,洒热血!
(夏明翰,1928年3月,汉口狱中)
夏明翰简介
夏明翰(1900—1928),字桂根,湖南省衡阳县人,出生在湖北秭归,12岁随全家回乡。1917年,出身豪绅家庭的夏明翰违背祖父心愿报考新式学校。1919年在衡阳参加学生爱国运动。1924年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并负责农委工作。1925年兼任湖南省委组织部长、农民部长和长沙地委书记。极力主张武装农民。1927年春,任全国农民协会秘书长兼武汉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秘书。6月,调回湖南,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兼组织部长。中共八七会议后,在湖南积极参加组织秋收起义。10月,兼任平(江)浏(阳)特委书记。 1928年初,调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同年2月,在汉口被敌人逮捕。1928年3月20日(农历2月29日),夏明翰在武汉汉口余记里被杀,时年2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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