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硕勋烈士
李硕勋烈士遗书:《狱中给妻子的信》
李硕勋烈士遗书:《狱中给妻子的信》
陶: 余在琼已直认不讳,日内恐即将判决,余亦即将与你们长别。在前方,在后方,日死若干人,余亦其中之一耳。死后勿为我过悲,惟望善育吾儿,你宜设法送之返家中,你亦努力谋自立为要。死后尸总会收的,绝不许来,千嘱万嘱。 勋 九、十四
李硕勋烈士简介
李硕勋(1903~1931),原名开灼,字权薰,又名李陶。四川省庆符县(今高县)人。中学时期积极投身五四运动。1921 年,当选为四川省学生联合会出版部主任,并参加组建四川社会主义青年团。1923 年,入上海大学社会科学系学习,系统地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教育。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参加领导五卅运动,被选为上海学生联合会代表和全国学联总会会长,同时参与上海工商学联合会的领导工作。曾被推选为上海反帝大同盟主席。1926年秋到武汉,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第二十五师政治部主任。1927年,参加南昌起义,任第十一军第二十五师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率领起义部队由江西进入广东东江一带与敌作战。1928年后,历任中共江苏省委秘书长、中共浙江省委军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代理书记、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长、中共上海沪西区委书记等职。1930年春,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中共江苏省委军委书记。1931年5月,任红军第七军政委,后任广东省委军委书记。7月,赴琼州参加游击队军事会议,因叛徒出卖在海口被捕。9月16日英勇就义时年2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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