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思(1944~2006),著名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44年出生于昆明,中直育英小学第五届校友。1967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 1979年开始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工作。1981至1983年在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研究生院学习。参加了我国版权法、民法典等法律的起草;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等法律的各次修订。参加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民间文学保护条例、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是新中国版权理论的重要开拓者及改革开放后中国版权制度建设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吴汉东教授合称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界的“南吴北郑”。被誉为“中国知识产权第一人。
1986被授予“国家级专家”称号。1988年被国际版权学会(INTERGU)聘为顾问。1989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1990年被英国牛津《欧洲知识产权》杂志聘为编委,被伦敦《世界版权》杂志聘为国际编委,被《中国法学》等杂志聘为编委。同年被北京大学聘为教授。1992年被香港学术评审局列为专家组成员。1993年被中国版权研究会推选为副理事长。同年被中国社会科学院聘为学位委员会委员,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聘为高级职称评委委员,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指定为博士生导师。1994年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聘为该组织仲裁中心仲裁员。同年被任命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1995年被国际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促进协会推选为执行委员,是执行委员会中唯一的亚洲国家委员,1997年连选连任。当选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委员会委员。2004-2006年,郑成思连续三年被英国《知识产权》杂志评为“世界上最有影响的50位知识产权界人物”之一。
郑成思教授
参加过我国版权法等法律起草的全过程,并被列为起草小组成员;参加过专利法和商标法等法律的修订;是商业秘密法等法律的起草小组顾问;此外,还参加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民间文学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以法律顾问及专家的身份参加过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等对外谈判,在中国大陆及香港、台湾、英国、澳大利亚、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出版过24部中英文著作,发表过上百篇论文。2001年7月和2006年5月两次受邀为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作讲座。
郑成思2006年9月10日22时10分在北京逝世,终年6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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