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快到清明节了,为了表示对父母的思念,对老一辈革命家的敬佩写了此文。如有不妥请批评指证。
今天是清明节,许多人拿着各种纪念物去陵园、去墓地祭奠他们的故人。我望着这些人匆匆忙忙的脚步,眼泪忍不住掉下来。我在哪里祭奠我的亲人?用什么寄托我的哀思?
我的父亲冯治国,陕西省吴堡县人,1928年7月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吴堡县苏维埃政府副主席。1937年任环县县长时,就边区行政“三三制”的长处、执行中的问题、完善的意见,写了个长篇论文,刊于陕甘宁边区“边区日报”。1983年中组部编写中共组织史时,将此文选辑入史料集。后来任庆环地委秘书长、陕甘宁边区银行副行长、西北局计委委员兼局长、陕西省供销社党委副书记、副主任,1979年12月至离休任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党组书记兼行长、农行陕西分行顾问。1983年中共陕西省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为顾问委员会委员等。从革命战争岁月到和平年代,他始终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与党同呼吸共命运,坚持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信念,一直坚持学习,支持、关心农行工作,紧跟时代步伐、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受到大家的尊敬。
我母亲常宗文,陕西省米脂县人,也是共产党员,是陕西省农业银行离休干部。伴随我父亲走过60多年的风风雨雨,两位老人在文革中受了冲击和磨难,却没有一句怨言。始终相信党、拥护党、支持党,信念永不磨灭。父母一辈子相濡以沫,患难与共,不离不弃。父亲的每一步都有母亲的辛劳在其中。2000年两位老人商量好,响应党的殡葬改革号召,都同意不占地、不立碑、不进陵园等,并说好谁先走都要等着对方。没想到2004年母亲先走,骨灰一直留着。2009年父亲因病住院时,拉着我的手说“千万别忘了交党费”。8月6日父亲不幸过世,享年99岁。遗嘱中写到:“丧事从快、从简,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恳辞花圈、挽账等物,家中不设灵堂,更不焚香化纸,骨灰撒入渭河,让其来于自然,回归自然”。在父亲的遗体旁,我按父亲的嘱咐只放了几本他生前喜欢的书。父母选择渭河也是因为渭河近,这样可以少给组织添麻烦。按父母的愿望,两人骨灰同时撒入,这样,他们又可以携手伴飞了。两位共产党员的骨灰与花瓣撒入渭河中,流入我们的母亲河——黄河,最后汇入大海,回归了大自然。
今天是清明节,我在心里祭奠我的亲人,用鲜花寄托我的哀思,在美丽的大自然中仿佛又看见了我的爸爸和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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